PPP模式 标准普尔 长江三角 环保行业 节能环保 垃圾分类 绿色电力 深股通 浙江板块 转债标的
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环境治理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营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开发、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为全棉灯芯绒、纱卡的印染及后整理,是纺织印染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纺织印染的经营模式主要为面料经销(客户委托设计产品,公司采购面料进行印染后销售)以及部分来料加工和自主推广。
印染行业是我国的传统优势行业,但也是高污染高能耗的行业。随着美丽中国建设脚步的加快,宏观政策对印染行业的限制主要体现在节能减排的要求和行业准入门槛的逐步提高。随着印染行业发展重心向提高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的方向转移,行业龙头企业迎来了扩张规模、挤占市场占有率的发展契机。2015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将会进一步淘汰产能落后、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
公司是集中国出口名牌、中国名牌、国家免验、十大示范出口商标企业于一身的优秀企业。公司被授予“国家特种工装及休闲面料印染产品开发基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纺织)”、“国家认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等三十多项荣誉称号。
面对市场环境的巨大变化,美欣达在产品研发方式上作了较大调整,由原来传统的技术点研发转到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主导的推动性研发。通过对CRM客户管理系统的数据模块分析,及时了解客户的动态需求,在对产品的系列化、品质化、时尚化方面紧跟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建立BC类物资采购供应平台,将原有分散采购、分散付款的采购行为集中在新组建的公司采供中心,实现规模采购优势,采购管理全程软件化,提高了采购工作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产品结构拓展上,开发并引入了液流染色产品,实现了多纤维生产加工能力的拓展,并且加强了技术推广和产品推介。
2017年2月6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2月6日接到公司股东周岭松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截至2017年2月6日收盘,周岭松持有公司股份5,402,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2016年12月28日公告,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置入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为425,000万元。同时,公司拟配套募资不超过150,000万元。此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为单建明。
公司不断在产品实现力上加强技术创新。对生产车间的前处理传统低速生产设备进行淘汰,更换现有的高速生产设备;对原先的导热油供热装备进行淘汰,所有的干区高温热源更换成清洁能源;针对蒸汽凝结水回收利用率低的缺陷,设计开发了蒸汽闭式回收、闪蒸射流回收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自主研发了“复合生物酶短流程前技术”,缩短了生产工艺流程,简化了前处理工艺因多纤维特性复杂多变的缺陷,实现源头节能、减排、降耗。
2015年3月27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16.58元/股,向单建明、鲍凤娇、美欣达投资、九益投资、金宁满投资和迪瑞资管合计非公开发行48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9915.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年5月6日公告,公司完成16.58元/股非公开发行2412万股,募集资金39990.96万元,新增股份(限售)的上市时间为2016年5月9日。
公司50%左右的产品用于直接出口,并且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未来如果人民币贬值,则有利于公司开拓国外市场,反之则有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汇率的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公司于2015年9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取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53300049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起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计缴。
集团创始于1993年6月,从一家小型民营企业起步,历经十六年创新创业,逐步发展壮大成为科技型,品牌型,集约型的较大规模民营企业集团。主要从事纺织印染,环保能源,房地产开发,医药化工等产业的生产经营和新兴产业的投资发展。集团公司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推进以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下属核心层一级子公司4家,二级子公司20家,紧密层投资参股企业4家,形成网络化的集团公司组织结构体系。
2013年3月,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该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8,112万股的4.93%。其中预留限制性股票40万股,占该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该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34元/股。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主要解锁业绩条件为: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3-201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4%、72.8%;2013-2015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0%、45%。该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主要解锁业绩条件为: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4-201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4%、72.8%;2014-2015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45%。该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共计6人。
2015年4月,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018年1月5日公告披露,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将拥有的与印染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负债置出,并置入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曾用名: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2017年10月,公司已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旺能环保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营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以及相关环境产业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公司主要采用BOT、BOO、PPP等投资运营模式,承接全国各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及其他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等环保项目。公司已运营、试运营、在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及其他环保项目共计二十余个,总投资60多亿元。
2018年1月19日收到采购人孟州市城市管理局、代理单位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确认旺能环保为孟州市垃圾运输异地处理项目的成交人。项目内容:在孟州市现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建设一座日处理150吨的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同时在孟州市所有乡镇建设乡镇级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处理后由成交人运输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业务为青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O项目,规模为500吨/日。总投资额约为2.3亿元人民币。采用BOO合作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
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政府出资方荥阳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在荥阳市设立荥阳市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具体实施的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工作。其中: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0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荥阳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2018年8月7日公告,公司拟投资3.60亿元实施《德清旺能垃圾焚烧炉排炉技改工程项目》;拟投资7.64亿元实施《淮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投资2.70亿元实施《舟山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三期扩建工程》。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总金额为13.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8.3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90%。公司表示,本次对外投资对推进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带来积极影响,将增加公司垃圾处理规模,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
2018年11月22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于近日收到招标人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旺能环保为蚌埠市餐厨废弃物及污泥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中标单位,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5亿元。公司表示,该项目中标符合公司业务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餐厨垃圾处理规模、增强公司在固废处理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该项目中标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