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 甘肃板块 沪股通 酿酒行业 融资融券 上证380
白酒、水、饮料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包装装潢材料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许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公司主营业务为白酒生产及销售,经营范围为:白酒、水、饮料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包装装潢材料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许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白酒行业经过三年时间调整,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缓慢复苏,进入中低速发展的调整期。未来随着大众消费全面升级,消费档次逐步提高,促使白酒企业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产品结构升级将成为趋势。随着消费者品牌意识的不断增长,白酒消费品牌集中度将不断提升,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发展进一步向一线名优品牌和区域龙头集中,品牌、渠道和营销能力强的企业将有望胜出,产业间竞争加剧导致弱小企业退出市场竞争。
公司位于被誉为“陇上小江南”的甘肃省东南部徽县伏家镇,地处秦岭南麓、甘陕川交界秦巴山地中的徽成盆地,与世界自然遗产九寨沟毗邻。该地区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属北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性季风气候。徽县属于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境内分布大小河流600多条,水域资源丰富,地下水水质优良,水体透明微甜,呈弱碱性,属于优质的酿酒用水。徽县伏家镇周边不存在重工业污染,空气湿润清新,水源清洁,植被茂密,易于形成本地特色的适宜酿酒的微生物菌系。优越的自然环境为金徽酒酿造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洁净生态环境。
1960年,凭借悠久的历史、良好的品质和较高的声誉,“金徽酒”商标与“茅台”、“五粮液”等成为全国首批登记注册的8个著名白酒品牌之一。公司传承“金徽酒”特有的浓香型淡雅风格,形成金徽酒产品“只有窖香没有泥味”的独特物理属性,通过工艺提升、产品设计和营销拓展等,在甘肃省内市场形成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公司销售网络已覆盖甘肃全部县区,市场占有率居甘肃省之首。近年来,公司在继续稳固甘肃省内市场的同时,稳步拓展宁夏、陕西、新疆、西藏等省外市场,正逐步成为西北地区强势白酒品牌。
近年来,为严控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公司分别引进国内外领先的生产技术和检测设备。公司目前掌握“控温陈酿技术”,可使陶坛库及陶坛温度保持适中、稳定,加速原酒陈酿老熟。公司检测中心拥有国内外先进检测设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及“金徽酒”的特性,制定、形成了完善的产品检测流程和检测工艺。
本项目是在公司原酒设计产能13,000吨、成品酒设计产能20,000吨不变的基础上,对原酒酿造、陈酿老熟、包装生产线等生产系统及辅助设施进行技术改造,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项目投资总额为59,2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6,301万元,占新增总投资的95.10%,铺底流动资金2,900万元,占新增总投资的4.90%。项目拟定建设期为36个月左右,第四年投入流动资金。项目投产后年新增销售收入67,803万元,净利润19,939万元。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4.98%,财务净现值为50,608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66年;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优于行业基准值,财务净现值大于零,适应市场变化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
本项目根据公司营销策略把全国市场分为战略重点、次重点和机会性战略市场三部分,通过直营、合作经营的模式,在兰州、银川、西安、乌鲁木齐、北京、上海、广州7大省会城市和直辖市设立营销中心,在省内、西北、华北、华东、华南区域市场,辐射新增180家营销网点。项目投资总额为11,484.43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9,473.23万元,占总投资的82.49%;新增铺底流动资金2,01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7.51%。项目实施后,将大幅度提升公司在甘肃省市场营销网络的深度,巩固省内市场销售,促进全国销售网络开拓,增强竞争优势。随着“优质酒酿造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本公司中高档酒的产量将大幅提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加大中高档酒的销售区域,保证公司新增中高档酒产品的市场销售空间,从而利于公司改善产品结构、增加销售收入,提高盈利水平。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由区域性名酒向全国性名酒转变的核心战略,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进而不断提升公司白酒产品品质,完善产品结构,实现中高档白酒销售区域拓展和销售规模提升,推动公司营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1)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信息化建设由网络系统、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三部分组成;(2)科技研发建设方案:本项目新建一座三层框架结构的研发中心大楼,建筑面积12,420㎡;新建一座单层轻钢架结构的中试车间,建筑面积1,728㎡,同时配套相关研发设备和中试生产设备。项目总投资为 13,588.25 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投资5,600万元,科技研发投资7,185.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7.43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95.77万元。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等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可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基础上,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30%。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控股股东亚特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12个月。(2)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本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关于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证回购、增持结果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2018年6月11日公告,公司拟向包括华龙证券-金徽酒正能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在内的不超十名(含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陇南春车间技术改造项目、金徽酒生产及综合配套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华龙证券-金徽酒正能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公司部分优秀经销商相关人员自筹资金不超1.2315亿元认购定增;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不超过7311万元。
2019年4月10日公告,股东阿拉山口市英之玖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99,8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522)与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14.346元/股,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88,352,950.21元。交易双方同意,上市公司依据于2019年3月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派发的现金股利归转让方所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