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5岁女童被狗咬伤致毁容

头条爆料 2022-09-05 09:49:38

  近日,江苏宿迁的刘先生在从网络发文,称其5岁的女儿,今年4月3日在其小区楼下的公园玩耍时,被拴在小区无人看管的大型阿拉斯加犬咬伤脸部导致毁容,后来辗转三家医院治疗,但是孩子仍未痊愈,目前仍在治疗中。

  现在狗主人在支付25万元治疗费后,便不想再负责了,协商无果后,刘先生实属无奈把这个事情发到了网上,引起了广大热心网友的关注。据刘先生披露,事发时狗主人将狗单独拴在一旁晒太阳,但是狗主人却不知所踪,直到警察达到现场,狗主人才现身。同时刘先生还披露了狗主人的姓名和单位,系国家公职人员,之前有报道说的当地纪委已介入,貌似也是乌龙而已。

  刘先生所在的江苏宿迁沐阳当地是不让养大型犬的,很多资深律师已经给出答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大型烈性犬只要伤人,狗主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同时因为当地政府已有明文规定不让养阿拉斯加这类大型犬,所以狗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而本案中的狗主人任意将狗放置在公共场合而不看管,还涉嫌以其它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小姑娘的伤情如果被鉴定为轻伤以上,还可以对狗主人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作为饲养人,有责任有义务看管好自己养的狗,这是在保护他人的安全,也是在保护狗的安全和自己。据说狗一旦咬人,这狗就可能再次咬人,因为它尝到了血的味道,那么最好就是做无害化处理,。对于这个我倒是不太了解,有了解的朋友提供一下这方面的资讯。

  总之,养狗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养狗就要尽到饲养看管之责。文明爱狗,文明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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