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股吧_芯能科技股票行情分析

特斯比特 2022-09-09 09:41:01

所属板块

充电桩 光伏建筑一体化 光伏设备 绿色电力 太阳能 浙江板块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池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控制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分布式光伏

主营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提供、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以及光伏产品制造三部分。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公司所处行业为光伏行业中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该领域的行业划属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8;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领域的行业归属为“C38制造业-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强大的优质工业屋顶资源开发能力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签约屋顶面积达834万㎡,涉及工业企业523家,可建设约830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上述工业企业不乏娃哈哈、飞利浦、中通快递、中国巨石、华孚色纺、盾安环境、敏实集团、国能中电等海内外知名企业及上市公司。

具有较为完整的分布式光伏产业链

公司具备较为完整的分布式光伏产业链,能够提供屋顶资源的获取、光伏组件等产品供应、电站并网支持以及运营维护等服务,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效率,加强了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突出的电站运维能力和并网支持能力

运维方面,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站运维部,组建了专业维护检修团队,建设了分布式电站监控平台。目前公司已具备了较为丰富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经验。公司的并网支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司协助相关方将并网时间缩短;另一方面,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个性化程度高,技术方案复杂,受屋顶面积、地方标准、电站规模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并网服务仍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公司能够协助并网方在较短时间内高质高效的解决上述并网难题,保证了电站及早发电,从而为电站投资者和屋顶业主创造更多效益。

浙江省海宁市10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拟使用募投资金65,002.64万元。本项目建成后总装机容量为100MWp,经测算25年年平均发电量为9,919.19万kWh,同燃煤火电站相比,按标煤煤耗400g/kWh计,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准煤39,676.77吨。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有害气体和废气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2,975.76吨。另外,根据国家发改委《2013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华东电网的排放因子取0.81(tCO2e/MWh),本项目的建设每年可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约为98,894.36吨。

桐乡科联新能源3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拟使用募投资金19,499.99万元,全部为建设资金。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总装机容量为30MW,每年平均可为电网提供清洁能源约2,969.51万kWh,按全国平均供电煤耗400克/kWh计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1,878.05吨,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有害气体和废气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890.85吨,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约为29,606.04吨。

300MWp太阳能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5,000万元,全部用作建设资金。本项目所建设的平台业务功能主要包括电站档案维护、数据采集管理、监测告警管理、运行维护管理、报表统计管理、运营分析管理,平台应用渠道包括PC端web应用、移动端手机APP应用。通过平台的建设,努力将平台打造公司光伏电站的监控展示中心、运维集控中心、运营分析中心。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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