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 北京板块 参股新三板 工程建设 节能环保 碳交易
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城市园林规划;技术咨询;苗木种植;销售苗木;苗木租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家庭服务;清洁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和园林绿化养护等业务,主要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园林绿化的综合服务,包括地产景观、市政绿化等园林景观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与养护业务。
园林绿化产业在世界上被誉为“永远的朝阳产业”,其发展历史悠久,却如常青树一般一直占领着重要市场。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直接相关,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而发展。近年来,城镇化进程推动园林建设持续前进,园林绿化行业进入黄金发展期。随着国家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园林行业的领域又扩展到森林公园、流域治理、生态湿地修复、矿山环境治理等领域,园林行业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和升级。
作为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公司坚持“追求卓越品质,进步永无止境”的经营理念,树立“凝聚共识,诚信为本,倾情敬业,服务社会”的企业宗旨,视工程质量为安身立命之本,重视工程质量管理,以准确的产业定位、优质的工程质量和规范的施工管理,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近年来相继在长沙、通州、合肥、长春、连江、兰州、漳州、抚松、扬中设立分公司,施工地点北至内蒙、西北至兰州、东北到长白山、西南到西双版纳、东南至福建、华南到广东,先后在全国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积累了丰富的跨区域施工经验。
2016年8月13日公告,公司与赤峰市赤峰新区管委会正式签订了《赤峰新区绿化工程和改造提升PPP建设项目合同》,工程建安费为人民币9491.54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城市绿地、道路绿化,拟建面积43.96公项。由于本合同涉及项目尚未开始全面施工,预计对公司2016年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合作期内,公司将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作用。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而提出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加快实现公司总体战略,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日益提高。为此,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8,761.87万元用于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营运资金,从而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向主要是投标保证金、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工程质保金、工程项目进度款。
近年来,园林绿化行业快速发展,各地在城市绿化美化、通道绿化工程、农田林带林网、村镇环境整治以及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快速推进的同时,也促进了绿化种苗产业的迅猛发展。“十二五”期间苗木行业发展规划把目标指向了发展转型上,重点发展绿化工程苗木,落叶乔木类苗木,灌木类苗木等。2011 年是“十二五”的第一年,规划指向无疑对行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在行业政策的导引下,未来化苗木业的发展模式也将会由“硬投入”向“软扩张”转移。 在此背景下,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具有其必要性。本次发行拟投资的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抚松县兴隆林场,苗圃面积为4,302亩,项目投资总额为20,242.58万元。项目将由抚松分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建设期为一年,但在建设期内可同步、分期、分区进行苗木引种,预计一年时间内可以全面完成苗木购入与引种等建设内容。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将主要种植大型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等,苗木达到全部出圃后,将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各工程实施中所需苗木的供应。
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静及实际控制人回全福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与其他股价稳定措施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份。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别是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其次,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发行人董事的股东杨静、回全福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本人同时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股份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发行人董事的股东还兰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发行人监事的股东刘志学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8年3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与新三板公司汉尧环保(8329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朝、股东崔月先共同签订《股份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3.5-4.5亿元人民币收购汉尧环保51%-60%股权。汉尧环保主营业务为节能减排相关的软件产品、系统集成和信息技术服务,目前拥有河北汉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碳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汉尧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控股子公司,并参股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标的公司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承诺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500万元、6,000万元、7,500万元,合计承诺净利润总额为18,000万元。
2018年9月13日公告,公司预中标东升科技园二期周边绿地建设工程二标段(施工),投标报价为4,559.98万元人民币,工期90日历天。
2018年9月24日公告,公司(牵头人)与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天卓设计有限公司、中融国城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为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投资约4.5亿元,其中公司承接金额约2.4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43.70%)。
2018年10月11日公告,公司预中标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中标价2.72亿元,占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的49.59%。
2018年11月4日公告,公司中标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金额27,232.34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49.59%)。
2018年11月11日公告,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6月14日公告,由公司牵头的联合体与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签订《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经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PPP模式》,项目总投资约25,202.05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35,259.77万元的71.48%。
2019年1月7日公告,公司牵头的联合体与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完成《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项目总投资约4.5亿元,其中公司承接施工项目金额约2.23亿元(含税),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54,916.32万元的4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