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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材料制品、风电复合材料部件、非金属模具设计制作销售,风机、冷却塔设计、制造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公司是一家集复合材料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涵盖大型非金属模具加工领域、风电领域、工程和农用机械领域、游艇及船舶领域、轨道交通及公共交通领域等。公司主要产品为风电机舱罩类产品(产品规格涵盖750KW-7MW级别)、大型非金属模具、工程及农用机械设备覆盖件、车辆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等,客户覆盖风电新能源领域、工程与农用机械领域、游艇与船舶领域、轨道交通与公共交通领域、电动新能源汽车领域以及航空航天领域。经过多年的专业化经营,公司已与Vestas(丹麦维斯塔斯)、SiemensGamesa(西门子歌美飒)、金风科技、南车株州时代、三一重工、Caterpillar(美国卡特彼勒)、中国中车等全球知名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成为国内有实力的复合材料制造商。
公司主要从事树脂基复合材料行业,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划分,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据Lucintel(总部位于美国的全球知名复合材料行业市场研究机构,下同)测算,2015年复合材料原料市场总规模将达277亿美元,未来六年将保持5.1%的增速,截止到2021年将达到373亿美元;2015年复合材料制品市场总规模将达到783亿美元,未来六年将保持5.4%的增速,截止到2021年将达到1,074亿美元。
报告期内,公司申请12项发明专利,其中3项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66项国家专利。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11月30日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037000283,有效期三年),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被复审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337000113,有效期三年)。上述证书到期后,本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被复审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637000664,有效期三年)。公司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等一系列研发平台,自主研发的双头船体模具、分体风力发电叶片模具、全复合材料客车车身、热压罐成型工艺、风电叶片根、汽车车身轻量化碳纤维复合材料部件等高新技术产品,均填补国内空白,并率先在国内形成了产业化,被列为省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同时,公司已形成了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制一代的自主创新体系,既有当前MW级风电复合材料部件、大型非金属精密模具等多个高新技术产品,又拥有汽车车身轻量化碳纤维复合材料部件、全复合材料客车车身等即将形成产业化的储备产品,还有HP-RTM工艺的汽车零部件等后续研发产品。目前,公司与天津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化学所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申请的山东省复合材料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通过省科技厅批复;公司与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陈蕴博院士合作组建双一科技复合材料院士工作站。今后,公司将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强产学研技术合作,并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科技战略联盟,持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复合材料应用领域拥有复合材料产品研发、工艺设计、模具制造、产品制造、试验验证等完整的生产工艺流程,拥有专业化的生产设备,始终重视生产技术的专业性和创新性。公司拥有一批自2000年以来一直从事复合材料制品生产、技术经验丰富的生产团队,具备多年的一线操作经验,针对不同的产品开发出了不同的专有生产工艺技术,能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公司具备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以市场为导向,内部控制为策略,实现公司长久的成本竞争优势。采购成本控制体系优势: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控制体系,采购成本控制的基础工作从建立供应商档案和准入制度,建立价格档案和价格评价体系,建立材料的标准采购价格,到对采购人员根据工作业绩进行奖惩,实行战略成本管理来指导采购成本控制,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完善的生产成本控制体系优势:公司建立了包括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分析于一体的闭环成本管理体系,通过事前的成本标准建立、事中信息实时反馈与执行控制、精细化核算成本、事后全面的分析考核,构建起完善的成本管理控制体系,实现成本精细化管理。同时,随着生产工艺的不断创新,各项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提高了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和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而且保证了原料的供应及质量。
本项目总投资23,188.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5,191.90万元,设备投资10,253.1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604.00万元。本项目预计达产后形成年产25套叶片模具、10套游艇模具和1,000套风电机舱罩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5,01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792万元,设备购置费用2,932.6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4.65万元。公司拟实施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项目选址在武城分公司。项目建成后,具备新产品研究开发、试件制备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工艺研究、项目推广能力等全方面的复合材料专业研发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12,05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791.59万元,设备投资6,190.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20.13万元。本项目产品采用现有的LFT-D及HPRTM工艺生产。项目建成后公司现有的产、供、销模式不会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开拓新市场,丰富目前的产品条线,增加新的营收增长点,完善业务结构,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