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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飞机零件、配件制造及修理;飞机测试设备制造;飞机自动驾驶仪和惯性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照明器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是集航空机载设备研制、航空机载设备维修、测控设备研制、飞机加改装和航材贸易等业务为一体的航空技术解决方案综合提供商。
对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7)。
(1)卓越有效的人才战略理念:在公司核心价值观理念中,人是任何事情成功的关键,公司坚持凡事必须先解决人才问题。公司关注全员,注重从内部提拔,不断从年轻队伍中挖掘后备力量,增加人才储备,形成人才梯队。制定明确的培训和人才培养计划,保证战略的有效实施。(2)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1)公司所有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按计划接受高级管理综合培训;2)公司定期聘请外部专家及专业咨询公司对公司不同职能系统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1)机载设备研制方面技术优势:公司的航空座椅产品在国内军用直升机座椅领域占据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包括驾驶员抗坠毁座椅、机械师座椅等40余款各类型座椅,广泛配装于多型军用直升机,并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了重要的安全保护作用。公司的座椅抗坠毁吸能技术、防弹技术等已非常成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机载设备维修方面领先优势:公司的机载设备维修业务获得了中国CAAC、美国FAA、欧洲EASA维修许可资质。在民航运输领域,公司可维修的机型基本覆盖了波音和空客的主要机型以及其他干线、支线的主要机型。公司已具备对30余种机型、近2,000个项目、15,000多个件号机载电子设备、机载机械设备的维修能力。
在航空产业链内,公司业务涉及了机载设备研制、机载设备维修、测控设备研制、飞机加改装、航材贸易等多领域,形成了跨度较深的纵向一体化优势,在资源共享、人力保障、技术支持、市场优势互补等方面越来越凸显其综合性优势作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通过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推力的战略,公司在所涉及的各个细分领域内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及领先的市场地位,综合技术实力坚实雄厚,这为公司后期的业务拓展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7,651.96万元。项目在现有产业基础上,通过投建自动化航空座椅装配生产线,建设产品研制和环境试验等所需的各类试验室,购买国际上先进的仿真软件,扩充民航商用运输航空的旅客座椅、头等舱座椅、厨卫设施、通信、导航、照明、娱乐、氧气系统等方面的设计、生产能力,也提升现有研制产品的产能,推动军、民产品的批量化设计和生产,增加产品种类及覆盖机型能力,扩大市场份额。
本项目投资概算为21,669.43万元。该项目是在现有产能和已覆盖的测控设备研制能力的基础上,建设产品检测和环境试验等所需的相关软、硬件,扩充测控设备设计、生产能力及品类,提升测控设备的设计研制能力,推动航空领域测控设备的批量化设计和生产,向飞机/直升机制造商、通航客户、军方提供先进的测控设备。航空测试设备产业化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在扩大测控设备生产规模的同时,丰富现有产品线种类、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快速供应,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项目概算为9,022.51万元。该项目是在现有产能和维修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引进先进的航空机载电子设备综合测试平台及配套的测试程序集等关键设备,进一步提升现有机载电子设备维修业务的产能,增加部件种类及机型覆盖能力,并加强通航、军方维修的服务能力,以此扩大机载电子设备维修市场份额。
本项目投资概算为8,010.10万元。项目旨在提升公司在航空机载机械设备维修业务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该项目是通过新增先进的航空机载机械维修测试设备及辅助维修设备的固定资产投入,进一步扩充航空气动系统、液压系统、燃油系统、发动机修理等领域的综合维修能力及机型覆盖能力,提升公司现有维修项目的产能,扩大市场份额。
本项目建设工程费投资概算为8,352.92万元。项目旨在加强公司前沿技术、提升研发体系实力。通过技术战略引导,对公司未来技术方向进行研究制定,对航空领域相关前沿技术或产品进行预研,对具有高潜力价值或行业需求的高精尖项目进行研发设计,输出可产业化的研发成果或技术应用,形成公司在行业内具有引领性的技术研发实力和先进的研发体系。
在满足利润分配政策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利润中可用于分配部分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赵子安(董事长兼总经理)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