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 OLED 半导体概念 材料行业 创业板综 氮化镓 富时罗素 工业气体 股权激励 光刻胶 机构重仓 江苏板块 融资融券 深成500 深股通 新材料 中芯概念 专精特新
高新技术光电子及微电子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高新技术成果的培育和产业化,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生产地址在苏州工业园区平胜路40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光电新材料MO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主要的MO源生产商。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制备LED外延片等。公司产品不仅实现了国内进口替代,还远销欧美及亚太地区,积累了一大批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在MO源的合成制备、纯化技术、分析检测、封装容器等方面已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要产品有三甲基镓、三甲基铟、三乙基镓、三甲基铝等,产品的纯度大于等于6N,可以实现MO源产品的全系列配套供应,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优势。
《2016年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白皮书》指出,2016年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产业规模稳步增长,照明强国雏形已现。CSAResearch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整体产值达到5,216亿元,较2015年同比增长22.8%,虽然与“十二五”期间30%的年均增长率有所下降,但增长率较2015年的21%有小幅提升。其中上游外延芯片规模约182亿元,同比增长20%;中游封装规模达到748亿元,同比增长21.5%;下游应用规模4,286亿元,同比增长23%。CSAResearch认为,2017年,智能化、互联网+、共享经济等新科技与经济变革,将加快半导体照明技术进步与应用领域的拓展。同时,随着“十三五”半导体照明产业规划、“绿照四期”等国家规划、项目的相继出台与实施,半导体照明产业将在2017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公司经过多年的产业化研发和工艺改进,形成了独有的技术创新,公司目前所采用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完全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成果,并已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经过多年的产业化研发和工艺改进,公司在MO源的合成制备、纯化技术、分析检测、封装容器等方面已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功打破国外在这一重要光电子原材料领域的垄断地位。公司在原有产线基础上,大力推进技术和工艺改造,既充分发挥既有生产装备潜力,形成规模经济,又通过提高材料转换率、良品率和智能化,提升产品品质,促进产品成本不断下降,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出色的产品研发、成本控制及优异的管理能力,以及重视自主研发与创新的理念,保证了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领先优势。
与同行业竞争对手比较,公司具有突出的成本优势。首先,公司采用独特的合金法生产MO源,生产成本低于传统工艺。其次,从原材料供应上看,中国是世界上镓和铟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其储量均占全球总储量的70%以上,因镓和铟均属于稀缺金属,国家已加强了对这两种金属资源的出口控制,随着中国出口政策的进一步趋紧,对比需进口原材料的国外厂商,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成本上的优势将变得更加明显。第三,从人力成本上看,虽然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给予员工较为优厚的薪酬待遇,但由于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来自美国、欧洲和日本等人力成本较高的发达国家,公司人力成本相对国外公司具有较大优势。
2017年9月25日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洁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宏裕融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近日完成股份增持,其中,2017年9月22日的增持使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沈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2,013,409股,占公司总股本13.68%。
公司是2008年江苏省首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MO源产业化技术,为五项国家863计划重点课题、一项国家计委重大专项课题、一项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一项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一项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两项江苏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一项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的承担单位;公司的MO源产品获得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颁发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证书”,核心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作为国内的MO源产业化单位,公司制定了电子级三甲基镓、三甲基铟和三甲基铝等MO源产品的企业标准,并严格执行企业标准。
2017年3月10日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洁与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宏裕融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近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084,809股,增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3%。此次增持后,沈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592,4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2%。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6988.32万元,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为2.5年,完全达产后可形成新增22.5吨三甲基镓的生产能力,预计年增加销售收入39060万元,年增加净利润11421.32万元。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2294.24万元,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为1年,拟利用公司已有的研发基础、技术优势和经验,对现有的研发中心进行技改,构建一个完整、先进的研发体系和环境,建成具有较强研发能力,高水平、高起点并能将科研成果迅速产业化的研究开发机构。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即使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同华投资、南大资产经营公司、张兴国、沈洁和2010年从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处受让股份的新增员工股东李建华等53名自然人以及2010年从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处受让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孙祥祯(新增47万股)、吕宝源(新增25万股)、张建富(新增22万股)、陈化冰(新增17万股)、吉敏坤(新增10万股)、蔡岩馨(新增6万股)、潘兴华(新增5.8万股)、孙明璐(新增5.8万股)、王萍(新增5.8万股)、施军民(新增5.8万股)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此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法人股东鑫皓华公司、虞磊等21名自然人股东以及2008年前通过增资或者受让方式获得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张建富(其中82万股)、孙祥祯(其中26万股)、陈化冰(其中9万股)、吕宝源(其中4万股)、吉敏坤(其中2.5万股)、潘兴华(其中2万股)、孙明璐(其中2万股)、王萍(其中2万股)、施军民(其中2万股)、蔡岩馨(其中2万股)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此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8年9月20日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12.0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且不低于5,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18年12月17日公告,公司拟在安徽省全椒县投资约5亿元建设江苏南大光电集成电路材料生产基地,其中年产170吨MO源和高K三甲基铝生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6亿元,项目投产后即2020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2021年可实现销售收入9,000万元,2022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