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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设计、生产、销售避雷器材及设备、通讯器材(不含无线发射和卫星地面接收器材)、广电器材、信息保护器材和设施、金属结构件、模具、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容器及配套设备、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子工业专业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电工仪器仪表、实验分析仪器、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耐火材料、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安全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器材及设施、安全保护工程设计及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质检技术服务;电力工程、工程咨询;销售石油焦。
公司为专业从事防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防雷工程的设计和安装,提供防雷产品和防雷工程一体化的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商。公司主要产品为SPD产品、接地产品、避雷针等防雷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电力、石油石化、新能源、航天国防、建筑等基础产业及新兴产业。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息防护主要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等业务。
随着国家简政放权以及相关政策的推行,防雷行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格局;防雷企业的生存与成长也将面临巨大的机遇。各种地方性和行业性的垄断壁垒将逐步打破和更加规范化和公开透明化。这就要求企业具备领先和超前的研发实力和制造能力,真正的成为市场的优秀竞争者;同时也给防雷企业带来更多新的生机。
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非常重视基础理论研究。通过基础理论研究,一方面可以走在行业前沿,开发出革新技术和新应用产品,另一方面可以为前瞻性产品研发提供技术与理论支持。公司在海南三亚、云南西双版纳和江苏盱眙建立了野外雷电观察站,开展对自然雷电放电电流波形、幅度的观察与研究;在地处温带的成都龙泉山、成都西岭雪山和地处高寒带的巴朗山建有接地试验场,进行接地极的埋地试验,对接地极电阻的变化作长时间的跟踪测试。通过基础理论研究,提升了公司防雷产品的设计理念和实际保护效果,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一系列发明专利产品。在注重防雷基础理论研究同时,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下游市场需求变化,不断进行前瞻性产品研发,产品及技术储备丰富。
公司一贯重视研发投入和研发团队建设,不断创新是推动公司发展的源动力。不断创新使公司具有行业内较快的应变速度,与客户及供应商形成良性的研发互动,推出具有市场领先水平的新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主要有智能SPD系列产品、小型化SPD产品、磁性器件系列产品和SmallCell(小基站)系列产品等。公司技术中心为四川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汇聚了一批学科齐全、专业全面、层次合理的研发队伍。目前公司(含主要子公司)技术人员222名,占员工总人数(含主要子公司)的27.72%,其中高级工程师22名,具有10年以上防雷行业从业经验的资深技术人员38名,从事通信设备研发的资深技术人员37名。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项专利92项,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为28项、实用新型专利数量56项、外观专利5项、PCT国际专利3项。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3项。公司凭借雄厚的研发实力,与客户形成良性的研发互动,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提升了公司的议价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公司“防雷工程研究中心”为四川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从事防雷理论、防雷产品野外试验、野外雷电测试、重点及疑难工程设计与施工、国内外防雷标准等方面的研究,曾指导实施了大量的防雷工程,如高寒冻土带青藏铁路系列防雷工程、西气东输管道系列防雷工程、酒泉卫星发射基地防雷工程等具有典型意义的工程项目。全资子公司阿库雷斯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与ILAC实验室资格、美国UL目击实验室资格、TüV目击实验室资格,以及四川省气象局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已具备按照IEC标准、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国家军用标准等的要求,具有对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的能力,对防雷元器件和无线通信基站等设备进行雷电防护性能试验的能力,避雷针和复合接地体等相关性能的检测能力,系统电磁环境效应试验方法能力,防雷装置进行现场检测的能力,电工电子产品高低温试验及湿热试验等环境可靠性的测试能力。报告期内,阿库雷斯已为防雷企业、防雷元件生产商、无线通信设备制造商及客户厂区防雷装置等提供各类检测服务及技术支持。同时,通过与上游电子元器件供应商建立密切配合的技术合作关系,与上游供应商共同研发满足特殊性能要求的特制器件,进一步加快了公司产品研发速度,增强了公司的技术竞争力。
公司为IECTC37A委员、中国标准化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全权会员、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会员、中国工程标准化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重点示范企业、首家通信行业雷电防护示范基地、四川省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单位、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示范项目单位、四川省川联科技装备业商会会员、四川省浙江商会副会长单位、成都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第12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单位、四川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样本企业、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作为雷电防护行业领先企业,共编制了29项标准,其中主编国家标准6个,参编国家标准14个,参编国军标2个,主编行业标准1个,参编行业标准2个、主编省级标准2个,主编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1个,主编协会CECS标准1个。目前,还有多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正在编制中。
2016年10月28日公告,公司拟以10800万元的价格收购铁创科技100%股权。其中,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2700万元,支付股票对价8100万元。股票发行价格为34元/股,发行股数合计为238万股。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防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防雷工程的设计和安装,主要应用于铁路行业。
公司主导产品为SPD,其作为一种具备防雷功能电子组件,应用于下游电子设备的整机中,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规模化电子设备制造商,其所需SPD产品多数属于定制化产品,且其规模化生产经营特点对作为电子组件的SPD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及供应规模有很高的要求。成为其供应商并大批量供货,需要通过严格的供应商资格审核和产品信赖性测试认证,一般要经过3-5年时间,才能实现批量供货,一旦成为该类大型知名客户的供应商,为了保证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及供应规模,并由于其产品的定制化特点,其通常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客户准入壁垒较高。
公司拥有防雷产品研发、检测及生产,防雷工程研究、设计及施工的全面的技术能力及产业链条,拥有直击雷防护、雷电感应防护、接地及雷电监测系统全系列产品及相关核心技术。在雷电防护技术已逐步进入综合防护时代的今天,全面的产品技术能力及完整的产业链意味着更优的综合防护效果、更有效率的服务、更低的成本和更强的竞争优势。
本项目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通过生产工艺技术改进、引进先进的自动检测设备和自动生产设施等装备,对现有防雷产品生产线进行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将新增SPD产能90万只,接地产品产能6万根,产品应用于通信、电力、石油化工、新能源、航天国防、建筑等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园区内实施,无需新征土地,项目总投资17,550.6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3,558.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991.87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 年,达产期为2年,达产后新增销售收入23,774.43万元,新增净利润5,894.02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5.91%。
本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在公司现有的技术中心、检测中心内实施,无需新征土地及厂房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4,377.90万元,建设周期为一年。 本项目的建设主要包括技术中心新产品研发和检测中心检测实验室建设。通过研发雷电监测产品、高性能接地产品、高性能SPD产品等,进一步提升企业在雷电防护行业的领导地位,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通过扩建检测中心实验室,包括电磁兼容(EMC)实验室、响应时间实验室、机械强度实验室、高电压3室和接地实验室,使检测项目将更加全面,基本上可以覆盖整个雷电防护行业产品的检测要求,可以更精确的研究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专业的防雷方案。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建成后,公司将集中优势科研力量,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加强关键技术的研发,力争在关键技术方面实现突破,提升公司经营成果与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成长并带动整个雷电防护行业的发展。同时公司还将借助检测实验室不断引进先进的技术,为公司生产的产品性能进行把关,为公司科研能力的提升提供最大的支持。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额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上市后,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
公司上市后3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上述条件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启动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德言、王雪颖及其关联人夏从年、杨国华分别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研究所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王德言、王雪颖、夏从年、杨国华以外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翔、朱成、周辉、许慧民、汪建华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王雪颖、杨国华、李翔、朱成、周辉、许慧民、汪建华之外的其他50名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