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300374)股吧_中铁装配股票行情分析

特斯比特 2022-11-05 09:44:32

所属板块

北京板块 创业板综 节能环保 雄安新区 一带一路 中字头 装配建筑 装修装饰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模具、活动房屋;回收废旧物品;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安装、销售预制装配式住宅部品、木塑制品;生产预制装配式住宅部品;加工木塑制品;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7月17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墙体和建筑结构材料

公司主要从事以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组装。主要产品包括以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为核心的墙体材料以及建筑结构材料、建筑功能材料等房屋建造必须的部品部件。此外,公司还生产木塑建筑模板和木塑日字龙骨等建筑施工材料。

新型建筑材料行业

新型建筑材料是在传统建筑材料基础上产生的新一代建筑材料。新型建筑材料需要具备两个特点:一是具有时代性,符合现代建筑的要求;二是节能环保,符合生态化特点,有利于社会发展。国家出台多项行业政策,政策的持续落地将有力推动行业发展。

产品优势

公司较早进入了装配式建筑领域,经过十几年的产品开发、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经验积累,拥有了装配式建筑生产体系全套产品,包括钢结构、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纤维增强水泥挤出成型中空墙板、一体化墙板、内墙挂板、吸音板、SPC地板、纤维增强水泥挤出生态外墙挂板、室外地板等,涵盖装配式建筑结构材料、墙体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室外装饰材料、户外景观材料等全部部品部件。产品种类丰富,可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综合优势

为完善公司产业链,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公司建立了装配式建筑集成服务体系,形成了从前端建筑图纸设计,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供应,到后期建筑主体搭建,内外部装饰装修为一体的装配式建筑全套服务的业务模式,可以提供装配式建筑综合解决方案。与单一业务的生产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企业或提供装配式建筑设计、咨询与集成服务的企业相比,能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优化的服务,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具有较明显的综合优势。

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来不断的研发创新,从建筑材料创新和建造方式变革两个方面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形成了智能制造能力、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体系、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通过不断地优化材料配方、改进生产工艺、升级制造技术、提高组装集成能力,做到了降低生产及建造成本。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有效专利86项,公司还主编和参编了多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品、体系、技术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在行业内的影响力稳步提升。

30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本项目有利于公司自身发展,能促进产品技术、市场规模和应用领域的扩展及升级,符合新型建筑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项目计划建设30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17,199.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448.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51.11万元。

股利分配 

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当年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若公司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时,可在满足现金分红情况下,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稳定股价预案 

上市后三年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应当于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启动增持措施,并于3个月内实施完毕。稳定股价预案包括:(1)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增持。控股股东每次至少应以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的30%与300万元之中的高者增持公司股份,单次或多次增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2)回购。公司每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总股本的0.5%,且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自愿锁定股份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志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回购该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股东中科燕山拟向诸城投资转让公司6.36%股份

2018年12月14日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燕山与诸城投资于2018年12月1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中科燕山将其直接持有的15,638,699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3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诸城投资。标的股份每股含税价格为8.7元,转让价格合计为136,056,681.3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科燕山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诸城市财政局持有诸城投资100%股权。诸城投资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2019年5月26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及第二大股东投资公司与中国中铁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孙志强拟转让的股份数量为25,099,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1%),投资公司拟转让的股份数量为40,085,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0%),股份转让价格为12.0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782,219,904元。此外,孙志强与中国中铁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孙志强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75,297,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2%)股份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孙志强变更为中国中铁,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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