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规划 创业板综 海工装备 核能核电 机构重仓 江苏板块 军工 小金属概念 专精特新 专用设备
钛、镍、锆、钽、有色金属、钢、不锈钢及其复合材料装备、标准件、管道及其它制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安装、维修、销售、技术咨询;金属腐蚀试验检测;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非标特材装备专业供应商,主要从事钛、镍、锆、钽、铜等有色金属及其合金、高级不锈钢和金属复合材料等特种材料非标压力容器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以及有色金属焊接压力管道、管件的制造和安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换热器、塔器、反应器等特材非标压力容器及管道管件,主要应用于化工、冶金、电力、海洋工程、船舶及环保等具有防腐蚀、耐高压、耐高温装备需求的行业。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特材非标装备行业爆发性增长的初期阶段,一方面,下游行业需求强劲,化工、冶金、电力、环保等领域的一大批新建、拟建项目密集上马,从根本上带动了特材装备行业的新发展;另一方面,对普通不锈钢产品的加速替代也带动了行业的整体增长动力。现阶段,我国已开发了一大批具有知识产权的特材非标装备,初步形成了特材非标装备制造产业格局,然而,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特材非标装备制造业仍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 60%左右,拥有覆盖国内大部分PTA、PDH、丙烯酸、多晶硅等化工项目的销售网络,成功开发了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印尼等国际市场,与国内外知名工程公司赢创化学、安德里茨、阿克克瓦纳、中石化、中国五环等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与美国GT、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专利供应商、设计院等签署了捆绑式合作协议。此外,在军工方面,公司已成功与中船重工701、702、703、704、719 所、大连造船集团等开展合作,为抢占军品市场先机奠定了基础。
公司依托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已完全掌握了特材非标装备制造的机械加工、成型、焊接、无损检测以及热处理40 多项关键制造技术,打破了国外多年的技术和设备垄断,实现了我国特材非标装备制造领域多项“零的突破”。目前公司共拥有专利27 项,其中发明专利13 项,已形成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且部分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公司产品已逐渐从中低端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中高端、尖端产品转变。
2017年9月14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10,498.9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41.58%。合同标的为1#碳四解吸塔、乙烷塔、脱丙烷塔等塔器、容器共计37台。
募集资金拟用于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1亿元。目前,我国尚无专业化生产非标特材管道管件的生产商,该产品生产主要由非标特材设备供应商兼营,生产规模相对较小,部分特材管道需求需要依赖进口满足。本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我国率先打造专注于特材管道管件制造的专业化生产线,是公司迎合特材管道管件领域良好市场机遇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特材管道管件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取得突出的先发优势。
1.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时,应当同时做出现金分红的安排。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稳定股价措施主体及方式包括:(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在公司任职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回购股票等方式。在公司任职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在任或新任职的领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陕西有色、宝钛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此外,宝钛集团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24个月),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宝色股份股票。
2015年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2015年10月10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532002645,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8年11月23日公告,公司与买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就建设方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PTA项目装置关键设备的供货事宜,先后签订了两个《供货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手方逸盛新材料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累计金额达到40,18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