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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生产、销售:电气设备、电气成套控制设备、光伏系统控制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工业机器人、电焊机、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制品;智能控制软件及系统集成的研发、设计、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变频器、伺服系统与运动控制器等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为制造业自动化设备生产商及其下游制造工厂提供工控产品实现收入及盈利。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40仪器仪表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40仪器仪表制造业”大类,“C401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中类下的“C4011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的经营理念,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从事研发工作,并通过健全的人才引进制度,汇集了一批电力电子、电机驱动、运动控制、电机设计、制成工艺和项目管理等多专业的优秀人才。通过多年持续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公司逐渐形成了以下研发与技术竞争优势:(1)持续技术创新和深厚技术积累:公司自创立至今,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长期推动技术研究团队致力于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核心技术方面积累深厚。在技术水平方面,目前公司在电机控制算法方面掌握了异步感应/永磁同步/同步磁阻电机的矢量控制技术,电机高频注入控制技术、电机参数辨识技术、高速弱磁等关键核心技术;运动控制算法方面掌握机械共振抑制技术、惯量辨识技术、高速高精控制技术、电子凸轮同步技术、以及各类主流总线控制技术;电力电子方面取得了功率半导体可靠控制,开关电源环路控制等关键技术突破,完成了国内技术平台创建,确定了行业中技术地位。目前拥有已授权专利100件。公司的技术实力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2015年深圳伟创研发的“智能型高精度伺服驱动器”项目被深圳市企业创新纪录审定委员会评为“深圳企业创新纪录”、2019年被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为“2019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2019年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认定为“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在产品性能方面,公司变频器产品在支持的电机类型、SVC控制性能、FVC控制性能、电机参数学习等技术指标上,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处于同一水平。伺服系统在产品性能、产品系列广度、高级算法等性能技术指标上,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处于同一水平。(2)围绕快速交付与精益化生产的装备开发研究:在产品交付方面,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高质量产品的快速交付能力,长期推动精益化生产体系的建设。通过多年的努力,公司拥有了一支经验丰富的工艺开发团队,以精益化生产为目标,针对生产设备和测试工装持续开展研究开发。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拥有柔性生产线设备,能够开发各类定制化产品。在质量监控方面,公司拥有多维度的测试方法、高精度的测试设备,有效地保证了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快速交付。
在销售渠道方面,随着行业应用领域的拓展、产品线的不断延伸、竞争方式的升级,企业营销渠道面临更大的挑战。为适应市场及产品快速、多层次的变化,公司在多年的营销实践中不断总结与创新,逐渐建立了“区域+行业”的独特营销体系。区域销售侧重于区域客户的开发和维护,主要客户为区域经销商,公司经过多年国内外销售渠道的布局,拥有覆盖面广泛且高效的经销网络。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共有经销商146个,在国内13个主要城市设立常驻业务和技术服务团队,在海外成立了印度子公司,公司的经销网络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覆盖率,有利于公司捕捉市场机会,进而保证公司的成长性。行业销售侧重于各大行业的客户开发和维护,主要客户为行业系统集成商和各大行业终端客户。公司的行业销售体系可以积极把握制造业产业升级的机会,深入了解客户应用需求,进而有针对性地配备专业知识强、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人员和营销人员快速响应,为客户提供更智能、更精准、更前沿的综合产品解决方案,有利于公司在细分行业形成良好的口碑,继而形成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区域+行业”的营销体系相互协同、互为配合。区域发挥覆盖面广的优势,捕捉机会点,为行业客户开发提供信息与服务支撑。行业发挥专业性与经验丰富的优势,开发重点客户并形成影响力,然后逐步推广到其他区域销售。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团结、务实,大部分是公司创业至今的骨干人员,覆盖公司研发、营销、供应链、质量等各个业务部门,对公司文化高度认同,带领全公司共同向同一个目标努力。同时,公司管理团队均具有多年的变频器等自动化行业的从业经验,长期以来一直专注于变频器或自动化行业的研究,对客户的需求,设备的工艺性能和技术的发展均有比较深刻的见解和经验积累。公司的管理体系亦呈现扁平化特点,能够快速、准确地把握市场的变化趋势及精准制定运营策略并高效执行。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