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深圳证监局政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百亿私募股权基金万鼎富通公司管理的人和一号、恒通一号、君行七号等三支私募基金具有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等违规行为特征。
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万鼎富通存在以下违规事实: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公司管理的万鼎富通人和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人和一号”)、万鼎恒通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通一号”)、万鼎富通君行七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君行七号”)等三支私募基金,全部投向和其正(深圳)投资中心、新余福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深圳坤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市坤行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坤行七号投资合伙企业等五个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统称特殊目的实体”),在特殊目的实体实现资金汇集和统一调配,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均通过特殊目的实体进行集合运作。私募基金财产在投向特殊目的实体后,特殊目的实体将其中部分资金转入投资标的,部分资金直接转至投资者用于分配投资收益,整体资金募集和收益分配上呈现募新还旧特征。
此外,人和一号所募集资金自托管账户到账日至实际或计划退出日的期限为6至14个月,与底层投资标的投资期限不匹配,形成期限错配。人和一号、恒通一号、君行七号私募基金未按照投资标的的实际经营业绩或者收益情况向投资者分配收益,形成分离定价。
对此,深圳证监局对深圳万鼎富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并对时任万鼎富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刘昊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中基协官网信息显示,万鼎富通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成立于2017年7月,于2018年3月完成登记,注册资本1亿元,实缴资本2500万元。目前,万鼎富通管理规模超过100亿元,备案的产品数量为10只,其中7只已清算,3只产品因未按时披露年报、半年报而显示信息报送异常。
伪造政府机关文件募资近7亿元
日前,上海好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期投资”)因存在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相关公告显示,经查,好期投资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事实:一是未履行诚实信用义务,在发行私募基金产品过程中使用虚假材料;二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判决构成刑事犯罪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上海证监局指出,好期投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决定对好期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查,上海证监局提及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事实上,早在今年今年6月24日,好期投资就因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相关期限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被中基协予以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注销后不得重新登记。

公开资料显示,好期投资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为10万元。大股东为上海由乃实业有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为季海林。
而好期投资法定代表人季海林曾在2020年被法院判决构成刑事犯罪。2020年2月28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起刑事判决书显示,好期投资时任法定代表人季海林因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判决书披露的细节显示,为了增加基金发行推广的可信度,季海林曾于2017年指使他人伪造启政函(2017)031号启东市人民政府文件一份、启审函(2016)297号启东市审计局文件一份。此后,季海林将伪造的政府机关文件在好期投资募集私募基金时违法宣传使用。此后,好期投资用虚假政府机关文件非法募集近7亿元资金,然而涉及的产品仍为完成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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