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 电力行业 风能 福建板块 机构重仓 绿色电力 融资融券 太阳能 新能源 预盈预增 债转股 转债标的
风力发电;对能源业的投资;电力生产;电气安装;工程咨询;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陆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主要经营模式为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能源作为投资控股母公司,在具有风电场、光伏电站开发价值的县域出资成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由子公司负责该县域范围内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以及运营管理。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密切,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速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创新效率与质量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张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动能转向新的增长动能,产业结构调整、增长动能转换造成用电需求短期内难以再回到高速增长通道。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属于我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三大片区之一。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能源作为福建省风电行业龙头企业之一,于2006年就开始从事风电项目的开发,是福建省内较早介入风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者,所属风场均选址于福建省风能资源最丰富的中部沿海区域及附近,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而保证了中闽能源在福建省风电行业竞争中具备区位优势。
中闽能源较强的项目持续开发能力成为其保持竞争力的优势之一。中闽能源除目前已投产和在建的项目外,尚拥有多个已列入福建省规划的陆上风电项目,并储备多个省外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中闽能源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风力发电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有关,积累了丰富的风电场运营经验,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力发电公司之一。
2016年6月23日公告,公司拟以不低于4.91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76亿元,拟用于投资多个风电场项目。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承诺以现金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20%,且锁定期为36个月。根据方案,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风电场项目均位于福建福清市,分别为:福清王母山风电场项目(47.5MW)、福清马头山风电场项目(47.5MW)和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40MW),拟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4.35亿元、4.50亿元和3.91亿元。
2016年3月9日晚间披露年报显示,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9亿元,同比下降52.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8.47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基本每股收益0.006元;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交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由生产和销售新闻纸、文化用纸和营林转变为生产和销售电力业务,公司名称变更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能源主要从事风力和光伏发电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为电力销售收入,截至2015年末,并网装机容量为27.9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27.7万千瓦,共有机组134台;光伏装机0.2万千瓦。2015年1-12月,累计实现上网电量76911万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848小时;实现营业收入39885.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4%;实现净利润14876.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2.64%。
2014年12月1日公告,公司拟置出福建南纸全部资产和负债,置入大股东投资集团持有的中闽能源100%股权。差额部分由福建南纸向投资集团等交易对方以3.28元/股发行18270.9905万股公司股份购买。另外,公司以3.28元/股向投资集团发行不超过11942.0731万股配套融资不超过39170万元。中闽能源主营业务为陆上风力发电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福建南纸以置出资产,与投资集团所持有的中闽能源68.59%的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福建南纸已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南平南纸,作为承接拟置出资产的主体。资产置换完成后,投资集团将拥有南平南纸100%股权。中闽能源100%股权经上述资产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福建南纸向投资集团等交易对方发行A股股票购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投资集团,和其一致行动人海峡投资、大同创投、复星创富、红桥新能源、铁路投资和华兴创投。
2019年3月21日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其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将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入公司,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4月4日公告,上市公司将向控股股东投资集团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中闽海电100%股权,其中以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支付对价的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参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标准,即3.39元/股。公司拟同时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6,000万元,即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范围将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增加海上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