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CI中国 边缘计算 国产芯片 沪股通 华为概念 人工智能 融资融券 软件服务 上证380 无人驾驶 虚拟现实 元宇宙概念 浙江板块 中证500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进出口业务;生产:计算机软件;销售自产产品(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致力于视觉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坚持以原创技术为核心驱动力,在全球范围内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物联网(IoT)等智能设备提供一站式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
公司与索尼传感器、三星半导体、格科微、舜宇光学、信利等CMOS影像技术企业和各大摄像头模组厂建立了广泛的业务合作,对摄像头传感器和模组有更加深入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把握国际主流手机厂商算法需求,长期专业服务于三星、华为、小米、OPPO、维沃(vivo)、LG、索尼等全球知名手机厂商。公司还在电器设备、保险、汽车等行业与众多国内外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经过多年的技术、专利和人才积累,虹软科技已全面掌握了视觉人工智能及人工智能的各项底层算法技术,掌握包括人体识别、物体识别、场景识别、图像增强、三维重建和虚拟人像动画等全方位视觉人工智能技术。截至2018年12月31日,虹软科技在视觉人工智能领域拥有专利129项(其中发明专利126项)、软件著作权73项。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