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综 风电设备 风能 高送转 举牌 绿色电力 山东板块 太阳能 新能源 转债标的
金属结构、风力发电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以上不含特种设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发电、电能销售;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站、生物质能源电站建设、运行和维护;海上风电基础管桩、塔筒和海外出口海工装备、安装、销售,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销售;无运输工具承运陆路、海路运输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机塔架的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风力发电用风机塔架,产品类型包括1.5MW、1.8MW、2.0MW、2.2MW、2.3MW、2.5MW等风机塔架,其中1.5MW和2.0MW风机塔架是公司的主力产品。风机塔架是风力发电机的支撑结构,是风力发电机组不可或缺的部分。根据风力发电机的型号不同,风机塔架所用钢板厚度、塔架高度有较大差异。
风电是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之一,具有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好、经济竞争力较强、环境影响微小等优势,是最有可能在未来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能源技术之一。根据GWEC预测,到2019年,全球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约666.1GW。近年来,我国风电行业历经了高速、粗放的发展阶段,目前已经进入了行业结构优化调整期。随着市场调控与整合进程的加快,国内风电场、整机行业的集中度逐渐提高,寡头竞争格局将基本形成,这将促进下游零部件行业的加速整合。 目前,国内塔架生产企业约100多家,各生产厂商的规模与技术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行业集中度仍相对较低。
公司为风机塔架行业的国内龙头企业之一,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规模优势明显。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风机塔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的逐年扩大,使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提升了影响力。在风机塔架细分行业,大型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会倾向于选择生产规模较大且有稳定业绩的厂商。
公司根据国家风电政策的变化及各地区风电核准、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吉林、云南、湖南及新疆建立生产基地。鉴于行业的特殊运营模式,运输费用占发行人生产成本比例较高,而较为广泛的区域产能分布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成本,提高竞争优势,并加强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粘性,增强销售与售后服务能力,为销售增长打下基础。
风机塔架为风机的支撑设备,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将对风力发电设备及风电场的运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建立了符合GB/T19001-2008/ISO9001:2008和压力容器生产资质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生产严格按照《风力发电机组塔架(GBT19072-2003)》国家标准执行。公司始终重视产品质量的控制,针对行业特点与自身生产情况制订了符合自身条件与客户要求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执行,确保生产的产品满足客户对质量的严格要求。
2017年8月3日公告,公司与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富投资”)、北京锦穗宇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穗宇恒”)签订《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锦穗宇恒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宁波天能兴富新能源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框架协议》,由天能重工、兴富投资、锦穗宇恒三方共同发起设立宁波天能兴富新能源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募集规模不超过4.05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不超过4亿元。
本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总投资22,198.2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0,798.2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含土建及设备投资)19,598.2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0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4,052.70万元,项目用地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聚集区,与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共同占地97,550m2(约合146亩)。2014年2月,公司就上述项目用地与胶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总合同面积115,855m2,本项目占地97,550m2)。2016年4月取得“鲁(2016)胶州市不动产权第0003457号”土地使用证。
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郑旭承诺:“自天能重工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天能重工股份,也不会由天能重工回购该等股份。
控股股东在触发日次日起的五个交易日内,应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控股股东实施增持计划应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自筹,控股股东单次增持的公司权益的股份不低于其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18年7月24日公告,公司拟向包括兮茗投资在内的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0,002,400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旭持有兮茗投资95%的股权,为兮茗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9年4月30日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一期50MW项目、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二期50MW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