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 口罩 浙江板块 专用设备
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模具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致力于室内空气治理领域,主要从事于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空气过滤器、空调风轮、阻沙固沙网等环保过滤材料及相关产品的业务。主要产品具体包括:空调过滤网、空气净化器(包括PM2.5空气过滤器)、汽车空气过滤器、轨道交通空气过滤器、空调风轮、全热交换器、阻沙固沙网等。
近几年,随着用户对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具有健康、节能、环保、智能化等功能的净化产品越来越青睐,未来对于功能性空调及功能性空气净化机等的需求将加大,高性能过滤材料、过滤网板、过滤器行业预计很快会迎来蓬勃发展的机遇。全球对空气治理、城镇化改造和健康产品的需求升级将持续拉动空气过滤产品市场的需求激增,因此除了空调行业、空气净化机行业和新风系统行业的景气度持续向好外,高性能过滤材料、过滤网板、过滤器相关的健康防护产品创新也将保持高速增长。
公司拥有经浙江科技厅认证的省级金海环保材料企业研究院,目前公司已参与11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18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拥有合计52项专利技术,其中21项为发明专利,并先后承担了“高中效空气过滤器”、“MBP-PPK抗菌防霉过滤网”、“儿茶素空气过滤网(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编号:2010GH030754,发明专利号:ZL01105837.4)”、“交点粘结高密度功能性空气过滤网”、“免清洗净化抗菌导电高密度空气过滤网”等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和“PM2.5空气过滤器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浙江省重大社会发展项目,以及“负离子空气过滤网”、“冷触媒蜂窝过滤网”、“PET高效率空气过滤网”、“抗菌净化空气过滤器”、“空调新风系统用PM2.5空气过滤器”、“空调新风系统用SO2/NO2脱臭过滤器”等16项省级科研项目,除蚊过滤材料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预防控制所检测结论有很好的驱蚊效果。
2015年年报披露公司发展战略如下:1、加强产业整合。在东南亚市场快速发展背景下,公司将增加对泰国的投资;尽快完成珠海子公司厂区整合;扩大风轮生产。2、在省级研究院获批、已提交国家重点实验室审核的情况下,推进技术创新。
国际知名企业在其全球化大规模采购中,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要求非常高。公司多年来积累了大量的独特工艺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技术,建立精细、高效的生产工艺流程,形成了一个有研究、开发、生产、检测、加工及整体配套的完整工艺体系,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利润。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经过长期的业务开拓、业务合作,现公司已与全球各区域重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的、稳固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品牌获得了各大配套客户的一致认可。同时,长期稳健合作所建立的互信互惠互利关系、促使公司也与多家行业知名厂家签订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协议,共享全球行业信息、共同开发行业领先产品,实现真正的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时,则本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优先由本公司回购股份,每次回购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或者每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但回购股份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在本公司回购方案无法执行或者实施后仍未解决股价问题时由控股股东增持,控股股东每次增持股票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或者增持动用资金不少于600 万元,但连续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3、前两项措施无法执行或者实施后仍未解决股价问题时,由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每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次增持所动用的资金不低于上年度其从公司领取薪酬总额的 30%。
2017年10月20日,公司与浙江长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收购浙江长泰医院有限公司49%的股份,其中,金海环境收购长泰医院29%的股份,汇投控股收购长泰医院20%的股份。公司一直致力于空气治理领域,与环保、净化、健康行业息息相关,同时金海环境与长泰医院已签定协议,双方共建立生物安全(病毒)实验室,开发功能性过滤材料添加剂,对病毒杀灭、驱蚊、驱蝇等进行实验开发。
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东杨克明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2017年12月4日公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丁宏广和丁梅英之女丁伊央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700万元。丁宏广、丁伊可、丁伯英、丁伊央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18年7月2日公告,6月29日,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丁伊央增持公司92.5万股。丁伊央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3001564),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限为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本公司2017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