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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经营项目: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维修计算机。
公司涉及业务项主要包括MAS业务、 ICT综合服务平台业务、软件定制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其中,行业移动信息服务仍是公司主要营收和现金流业务,互联网保险业务增长态势明显。
金融行业的移动信息服务市场发展移动通讯、互联网技术以及互联网思维快速发展,已经越来越多地渗透到包括金融行业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公司作为最早涉足国内移动信息服务领域的企业之一,在10余年的业务实践与拓展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服务客户涉及金融、交通运输、电子商务、零售商贸、文化传媒、公共服务等移动信息应用的重要领域,形成了一批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构成了公司行业先发优势。行业先发优势不仅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也形成了对移动信息服务行业新进入者较高的进入门槛,从而进一步保障了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公司在传统业务之外积极拓展互联网保险领域,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作为专业的移动信息应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批以金融行业大型集团客户为主的优质客户群体。优质的客户资源、较高的客户黏性和良好、双赢的合作关系构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不仅为公司进一步拓展新的市场空间、保持未来持续稳定的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使公司在移动信息服务价值链中具有较高的独立性。
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实施团队和强大的研发团队,通过公司有效的创新机制,实现技术和服务的不断升级和创新。公司拥有7个商标, 52项软件著作权。
2015年12月16日晚间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897.41万元收购上海天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100%股权。天彩经纪主营保险经纪业务,公司收购天彩经纪股权后,可借助天彩经纪拥有的资质,消除公司拓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潜在的资质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天彩经纪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2.51万元,2015年1-10月实现净利润-7.32万元。
2015年6月22日晚间公告,6月19日公司与北京正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京天利拟以自有现金受让正德文化持有的中信乐益通商务科技有限公司26%的股权。
2015年3月18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万股,募集资金35036万,拟用于互联网保险平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方案显示,互联网保险平台项目总投资约2.7亿元,项目包含互联网保险协同交互平台、互联网保险营销服务中心、互联网保险大数据中心三个子单元。公司表示,该项目实施后将与公司展业通业务、车辆延保服务、航延险服务、手机延保服务等在产品服务、客户资源、营销渠道、用户体验等诸多方面产生协同效应。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3年。另8000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是公司在现有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全方位的改进和升级,主要通过建设新一代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运营服务能力。新一代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平台将移动信息服务与集团客户生产、管理、经营各环节进行深度耦合,有助于满足集团客户内在需求、提升业务量。同时平台的通道管理功能,能够灵活整合多运营商通道资源,有利于对通道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成本控制。新一代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平台将提升集团客户移动信息应用水平,实现从单一的短彩信应用向集中管理、业务创新、应用整合等多层次覆盖的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估算为10,373.17万元,其中软硬件设备投资1,954.00万元,场地投资3,050.00万元,实施费用4,369.1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8,032.44万元,其余 2,340.73 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该项目通过建立个人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以手机证券业务为核心,紧随个人用户移动终端使用习惯的变化趋势,围绕用户对金融信息的多元化需求,通过业务和技术创新,为个人用户提供移动金融信息应用综合解决方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492.83 万元,其中软硬件设备投资 1,390.00 万元,场地投资212.29万元,实施费用 2,890.54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3 年。项目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3,074.92 万元,其余 1,417.91 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该项目是对公司现有营销网络体系的改造和升级,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形成涵盖全国业务范围的营销服务网络,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树立公司的品牌形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该项目结合公司现有的营销服务网络,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程度、客户资源分布、运营商渠道资源分布等因素,建立三级营销服务网络体系:在北京建立营销服务总部,在具备良好业务基础的城市(上海、深圳、重庆、西安、哈尔滨、江西)建立区域营销服务中心,在市场潜力大并具备发展基础的城市建立营销服务分支机构。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656.19 万元,其中软硬件设备投资 220.00万元,场地投资1,922.43 万元,实施费用 2,513.76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3 年。项目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3,318.28 万元,其余 1,337.91 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该项目在公司现有研发成果、技术优势和研发技术人员储备等方面基础之上,通过建设研发中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同时不断拓展研发领域,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项目计划总投资3,833.80 万元,其中软硬件设备投资 983.00万元,场地投资326.60万元,实施费用 2,524.2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3 年。项目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574.36 万元,其余 1,259.44 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和发展战略实际需要的前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含有现金分红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期间如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计算,下同),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控股股东、独立董事,下同)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公司控股股东、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将应向其支付的因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取得的报酬扣留与承诺义务等额的现金,直至其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或采取其他有效的补救措施为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永耀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钱永美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鑫源投资、天津智汇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邝青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孙巍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