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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不含限制项目)。
公司目前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集中在深圳、杭州、千岛湖等城市,物业资产及物业经营管理业务主要集中深圳、杭州、上海、千岛湖等区域。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实体主要包括:公司本部、深圳华联置业公司、杭州华联置业公司、浙江兴财公司、上海申冠置业公司等五家企业。从事物业经营管理业务的实体为华联物业集团,负责统筹、运营和管理本公司和华联集团的物业资产出租及住宅地产项目、商业地产项目等运营与服务管理。
经过最近两年多稳定发展,房地产行业之前存在的库存结构性过剩问题已得到了一定缓解。另一方面,中央出台了有利于推动并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方面的制度性安排,拟进一步完善并加快形成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近期,住建部起草了《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各地方政府租房新政也频繁推出,租售并举、长租公寓等地产盈利新模式正在形成,中长期住房供需结构、市场环境面临新的变化。
公司目前存量土地资源获取时间较早,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又为公司存续的工业土地,与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相比在土地成本控制方面具有一定比较优势。
公司在城市更新项目运作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从更新项目计划立项申报、专向规划报批、筹划建设等形成了一套娴熟的运营模式,有利于持续推进华联南山B区、A区等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与运营。
物业管理由专业化、规范化逐步迈向规模化、效益化,随着经营性物业体量的逐步增大,租金收入逐年增加,物业经营将发展成为公司的一个重要产业,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地产主业的战略发展。
公司持有深圳华联置业68.7%股权。该司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30471.56万元,净利润3269.52万元。公司持有杭州华联置业74.30%的股权。该司经营范围为:在钱江新城D-02-1,D-02-2,D-07 地块上开发建设销售办公,商业金融用房及其物业管理等。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76234.69万元,净利润22503.53万元。
根据公司2016年1月23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公司拟自筹资金6000万元投资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热网一期工程。该工程计划2016年1月至6月施工,建设工期约160天。深南电中山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热网一期工程建成后,将为热电联产项目的实施创造必要条件,对提升该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华联三鑫原股东华西集团,展望集团以及加佰利集团将所持华联三鑫股权全部转让给远东集团及滨海公司,随后,远东集团及滨海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向华联三鑫增加15亿元注册资本金,其中远东集团增资9亿元,滨海公司增资6亿元,增资后两家公司对华联三鑫的持股比例分别增至50.2%和33.4%。公司放弃增资,对华联三鑫持股比例降至16.4%。对华联三鑫公司的投资由控股变为参股,不再合并其报表。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持有中冠A4314.10万股,占中冠A总股本的10.25%。2016年年末,公司持有神州长城股权的期末余额为9209.77万元。
2015年7月8日公告,公司大股东华联集团于2015年7月7日增持425万股,本次增持后,华联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3.56亿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1.24%。华联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每股不超过4.71元价格继续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总股份的2%,累计投入金额不超过10750万元。
2015年4月19日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合计4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69%,授予价格为2.68元/股,为公告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根据方案,公司此次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6人,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9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9%,其中首次授予1710万股,预留190万股。业绩考核目标:以2012-2014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15-1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34%、836%、1772%,且2015-1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20,000万、40,000万。
华联控股公告,截至2018年7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829,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已完成增持计划。此前,公司公告,控股股东拟自首次增持之日2018年7月16日起的12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