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归集基础资产资金并将相关资金挪为他用,龙元建设收宁波证监局警示函

特斯比特 2023-03-24 12:00:56

龙元建设3月20日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宁波证监局发现公司作为五矿-龙元建设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未按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及时、足额归集基础资产资金,并将相关资金挪为他用。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根据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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