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003013)股吧_地铁设计股票行情分析

特斯比特 2023-03-25 09:42:32

所属板块

工程咨询服务 广东板块 深股通 铁路基建 雄安新区 粤港自贸 智慧城市

经营范围

专业设计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人防工程设计;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环境保护监测;室内环境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测绘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服务;安全评价业务;消防技术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城市轨道交通的勘察设计

发行人是一家为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建筑等建设工程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工程咨询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建筑等领域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工程总承包等,核心业务是城市轨道交通的勘察设计业务。

专业技术服务业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代码M)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处行业为“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M748)。

拥有丰富的资质及专业经验,具备将城市规划与轨道交通设计深度融合的一体化优势

我国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咨询企业实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准入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专业积累与储备,发行人在规划、设计、勘察等领域拥有多项甲级资质。作为少数同时拥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和工程勘察设计综合甲级能力的工程咨询企业,发行人积累了60多条轨道交通线路设计总体总包和设计总承包业绩。同时,发行人也拥有丰富的城市规划编制经验,能够针对TOD覆盖的规划、交通以及城市空间三大板块,以轨道交通为核心,打造结合城市规划、开发策划、建筑设计、市政工程、建设实施等层面的全方位、多维度的聚合平台,在开展轨道交通线路设计的同时推进交通枢纽站点布局、车站周边综合开发、景观设计、沿线土地整合利用等工作,具备将城市规划与轨道交通设计深度融合的一体化综合服务优势。

依托多个国家级、省市级工程实验室与科技研发平台,具备科研成果转化孵化的载体优势

发行人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与运维保障国家工程实验室”联建单位,同时拥有“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造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绿色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州市企业研发机构”等省市级研发平台。依托以上国家工程实验室和科技研发平台,发行人每年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3%的科研经费,持续开展科技创新,并积极联合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研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发行人通过有效利用各级研发平台搭建的科技成果孵化器,对接相关产业政策和产业基金,持续提升行业产业化水平,不断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拥有一支跨学科、多专业、敢创新的高素质队伍,具备支撑企业持续发展的人才优势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咨询行业是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数十个工程类学科和专业,其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业态创新对各类人才的专业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专业人才特别是高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一方面,发行人着重优化内部管理,积极塑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优秀企业文化,大力营造积极向上、不断进取的纯粹的技术氛围,持续吸引和招募专业精湛、经验丰富、理念先进的海内外人才;另一方面,发行人不断丰富员工培养模式,积极推荐各类人才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研修学习,鼓励优秀人才承担重大科研及工程项目,建立完善的创新激励机制,持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能力。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经拥有一支跨学科、多专业、有活力、敢创新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达1,389人,平均年龄34.25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超93.3%,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45.93%,具备各专业职称、资格证人员占90%以上;中高级职称960人以上,各类执业资格持证人员近300人;并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勘察设计大师、行业领军人才等各类高端人才,在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具备领先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为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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