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板块 国企改革 交运物流 煤化工 融资融券 一带一路
煤炭销售(不得在禁燃区内设置销售煤炭等高污染燃料销售网点);货物装卸、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港口拖轮经营、港口货物中转服务;道路货运;铁路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场地、房屋租赁服务;房屋建筑及线路管道安装,铁路、公路、桥涵工程施工;金属材料(除贵金属)、钢材、电线、电缆、橡塑制品销售;铁路、线路器材设备维护;煤炭仓储及配煤服务;为船舶提供水电服务,铁路机车、铁路车辆维修;火力发电,炉渣、炉灰销售,低热值煤、煤泥、煤矸石发电的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供热、供汽、电气试验,非饮用热水生产与销售,转供水,污泥处理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铁路运输业务、港口业务、火力发电业务和售电业务等。
物流行业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提高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方面作用明显,各种政策不断出台,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产业地位也在稳步提升。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综合运输体系、港口腹地物流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为区域物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可以预期,物流产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大发展。
公司铁运分公司通过近几年对矿区自营铁路进行大规模改造,目前总设计运输能力达到7,000万吨/年,所辖铁路线路272.5公里。由于铁路运输行业特有的垄断性和铁运分公司处于淮南矿区的特殊地理位置,铁运分公司的铁路专用线已经成为淮南矿区煤炭运输的最主要方式,并在淮南矿区内部形成了完备的铁路运输网络,具有天然的不可替代性,目前在区域内与同行业企业不存在明显竞争关系。铁路运输业务主要根据过轨运量按照周转量向运输服务委托方收取过轨费,并直接与委托方客户结算,由发送站向客户一次性核收铁路线全程货物运输费用。
公司裕溪口分公司作为长江沿线上最大的煤炭能源输出港。近年来通过公司不断投入,已拥有国家第一批及长江上最大的国家级煤炭应急储备点和国内最先进的配煤中心,拥有安徽省唯一的煤炭交易市场和省内最先进的煤炭检测中心,加之收购淮矿电力燃料公司全部股权,充分发挥其市场开拓及渠道利用优势。目前已形成集煤炭中转、储备、精配、交易、检测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煤炭港区。港口业务目前向客户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以港口装卸服务、堆存服务为主,煤炭装卸中转大部分收入来自于装卸服务的包干费。
2013年12月,公司拟以3.12元/股的价格,向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不超过4.49亿股股份,募资总额14亿元。着力构建煤炭、大宗生产资料与集装箱物流三大体系,推动大宗生产资料电商物流建设。公司确立了"大物流、大服务、大效益"的发展战略,即依托公司自有的港口、铁路等独特资源和集输运便捷的有利条件,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煤炭、大宗生产资料与集装箱物流三大体系。
2014年7月,上港集团出资现金1.06亿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港务公司(占35%)。双方共同承诺,在港务公司集装箱及散杂货业务饱和之前,港务公司为双方在芜湖地区参与集装箱散杂货码头装卸及相关辅助业务的唯一港区;在港务公司集装箱及散杂货业务饱和之后,确有业务发展需要时,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后,由港务公司在港务公司之外的周边区域开展上述业务,股东双方承诺均不单独对上述业务项目进行投资。本次合作有助于加快港务公司集装箱物流信息平台、集装箱物流服务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集装箱物流的辐射和综合能力。
公司港口位于安徽省东南部,长江三角洲的西北角,滨江通海,处于我国生产力“T”型结构的主轴线上,距上海488多公里,距杭州湾仅290多公里,不仅是华东第二通道的重要连接点和枢纽,而且是安徽省最大,最便捷的通江达海的水上通道,肩负着拉动内陆经济发展,实施中西部发展战略的重任。
公司的核心业务为煤炭与外贸集装箱货物中转服务,是长江煤炭能源输出第一大港和安徽省第一外贸大港。公司的煤炭中转业务集中于裕溪口分公司,外贸货物中转业务集中于朱家桥分公司,目前裕溪口分公司年通过能力逾700万吨,为长江煤运“三口一枝”之一,堆场一次堆存能力为45万吨,朱家桥分公司的设计年集装箱综合中转能力达3万TEU,是当前安徽省最大的外贸港口,长江重要的外贸运输港口。
2015年8月30日晚间披露重组预案,公司拟以3.98元/股向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非公开发行约7.61亿股,并支付现金约10.1亿元,合计作价40.39亿元收购淮南矿业下属的淮沪煤电50.43%股权、淮沪电力49%股权、发电公司100%股权;同时拟以3.58元/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1亿元用于上述现金对价。淮沪电力2015年1-6月净利润2.12亿元。2015年12月,该定增获证监会受理。
2018年10月17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之一致行动人上海淮矿公司,计划自2018年10月26日起3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1,658,800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3%,且不超过116,587,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2018年11月7日公告,公司股东上海淮矿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7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32,790,055股,增持金额约为7,157.8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844%。截至2018年11月7日,上海淮矿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870,055股,增持金额约为8,428.4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00%。增持后,上海淮矿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6,692,8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3.52%。
2018年12月10日公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74,011,967.17元,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化解过剩产能安置补贴、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70,538,109.78元,全部计入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3,473,857.39元,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摊销计入其他收益。公司表示,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将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