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制品 浙江板块
增塑剂,低碳脂肪胺(具体范围详见《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醋酸酯(具体范围详见《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二氧化硫;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为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划分隶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公司目前已经聚集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客户广泛分布于农药、医药、涂料、染料、催化剂、固化剂、新能源材料、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化肥缓释剂、保鲜剂、太阳能、LED、集成电路等下游行业,遍及华东、华南、华中以及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数量众多且分散的客户群体,有效降低了客户集中的经营风险,为公司产品的持续畅销与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和创新成果奖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公司立足于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产品的研发,拥有发明专利37项,并与浙江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全国知名高等院校及研究所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公司建有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改委联合授予的“浙江省低碳脂肪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还建有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建业化工研究院。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起了稳定的供应商渠道,能够及时、足量地保证原材料的供应。报告期内,包括苯酐等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均保持稳定。另外,公司推行精细管理模式,在生产的每个环节进行潜心研发,逐步降低辅料和能源的消耗比例,以进一步节约生产成本。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