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煤控股)近日在上海清算所公告,公司于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虚增货币资金共计861亿元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因此,证监会对永城煤电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6名高管处以共230万元罚款。
魔幻!账面上躺着400多亿现金,结果却连10亿债券都还不起,这到底是啥情况啊?
去年11月初,资产超1700亿的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突然发布公告,称公司10亿债券构成实质性违约,而当时永煤控股的账面上的货币资金高达469.68亿元。

这一违约行为直接引发债市连锁冲击,全国煤炭类债券、河北、山西甚至云南等地的国企债均受波及,一级市场被迫取消发行,二级市场遭遇“打折”抛售。
近日证监会披露的文件,为我们找到了该公司爆雷的线索。
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永煤控股累计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21期(以下简称21期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3期(以下简称私募债)。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和私募债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件中,永煤控股将应收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下称河南能化或豫能化)的往来款作为货币资金列报,导致其合并报表层面虚增货币资金。
具体来看,2017年至2020年9月30日财务报表分别虚增112.74亿元、235.64亿元、241.07亿元、271.74亿元,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货币资金总额的54.03%、62.56%、57.28%、57.86%,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7.94%、14.52%、14.68%、15.74%。上述虚增货币资金累计达861.19亿元。
证监会在调查结果中称,永煤控股自2007年成立后,根据河南能化的要求进行资金归集,永煤控股资金被自动归集至其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河南能化控股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
不同于永煤控股自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可以被随时支取的货币资金,被归集的资金由河南能化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调度,永煤控股需经审批后使用。但上述资金事实上已由河南能化统筹用于其它项目。
上述被河南能化资金管理中心调度的资金属于永煤控股债权性质的往来款。但永煤控股仍将上述资金计入货币资金项目下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披露。
监会披露,除了上诉虚增货币资金外,永煤控股还存在其他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永煤控股在部分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受限货币资金的陈述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存在未按规定披露股权质押事项,导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存在重大遗漏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证监会根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强岱民(2019年5月17日至证监会调查时任永煤控股党委书记、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任树明(2020年3月12日至证监会调查时任永煤控股总会计师、董事)、孙广建(2020年5月至证监会调查时任永煤控股董事、总经理)、张志勇(2016年12月份至2020年5月任永煤控股董事、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证监会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对侯世宁(2016年至2019年5月任永煤控股党委书记、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成雪梅(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任永煤控股董事、总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上诉6名高管合计处以230万罚款。
董事长、总经理变更
发债业务被暂停
永煤控股今年4月9日在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称,强岱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由孙广建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也同步由强岱民变更为孙广建。
7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孙广建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7月27日,公司接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7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强岱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永煤控股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总资产约为1721.6亿元。
回顾永煤案始末,2020年11月10日,永煤控股突发债券违约,引发了债券市场一场猛烈的风暴。永煤控股当日公告“20永煤SCP003”到期无法偿付本息,本金10亿元,构成实质违约。
违约导火索引燃,触发永煤150亿元存续债券、豫能化115亿元的债券交叉违约风险。全国煤炭类债券、河北、山西甚至云南等地的国企债均受波及,一级市场被迫取消发行,二级市场遭抛售大跌。11月24日,“20永煤SCP003”“50%兑付+50%270天展期”的方案获通过,永煤债券违约危机最终免于触发交叉违约。
证监会随即于去年11月27日发布消息称,决定依法对永煤控股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立案调查。随着监管出手和积极表态,信用债市场风波平息。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今年1月14日发布自律处分信息,对永煤控股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永煤控股的违约还涉及了多家机构违规。交易商协会网站1月15日消息,交易商协会对永煤控股相关11家机构作出处分决定。其中包括2家发行人、1家会计事务所、1家评级机构以及7家金融机构。
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永煤控股予以公开谴责的顶格处理,对河南能化予以严重警告,对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海通证券、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机构予以警告,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主承销商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11家机构中,有4家机构被暂停一定期限业务。此外,交易商协会责令永煤控股和河南能化向市场公开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