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快讯|股票激励授予情况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鹏鹞环保及董事长等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特斯比特 2024-09-24 16:00:48

鹏鹞环保9月24日公告,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鹏鹞、董事会秘书夏淑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激励对象为他人代持的情况,且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股票激励授予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司2020-2022年年报披露的关联担保存在金额不准确等问题。

声明:本文内容不代表斑马投诉网站观点,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作出调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