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动元件 创业板综 电子元件 股权激励 光刻胶 广东板块 国家安防 华为概念 机构重仓 苹果概念 小米概念 专精特新
设计、生产和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产品为压电石英晶体元器件,包括表面贴装式(SMD)石英晶体谐振器和双列直插式(DIP)石英晶体谐振器。为丰富产品种类,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开始着手诸如温度补偿振荡器等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通讯电子、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移动互联网、工业控制、家用电器、航天与军用产品和安防产品智能化等领域。
公司专业从事压电石英晶体元器件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中的压电晶体子行业。根据《上市公司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C 制造业”中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公司拥有在晶片设计加工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核心技术人员,掌握超小型AT矩形石英晶片设计、石英晶片修外形技术、石英晶片精密抛光技术、高基频AT切型石英晶片研磨技术和全自动晶片清洗技术等晶片加工全流程的关键生产工艺,具备生产高品质晶片的能力。公司所用晶片主要通过自制满足,为公司核心部件供应和产成品质量提供了保证。公司在压电石英晶体元器件生产环节方面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包括多层、多金属溅射镀膜技术、高精密点胶技术、离子刻蚀调频技术、高频连续脉冲焊接技术和高频振荡器石英晶片设计与IC匹配技术等,并且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实践数据,已取得SMD产品自动化生产工艺的各项最佳参数。
公司产品小型化、薄型化、高精度的进程居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2010年,公司较早在国内实现SMD2520批量生产,合格率达90%以上,公司先后实现SMD2016、SMD1612量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自设立以来,在采购机器设备方面一直有较大投入,且具有前瞻性眼光,目前采购的设备已发展为以光电一体化全自动控制型设备为主。公司在设备订购时,根据自身的工艺流程设计及特点提出设备工装要求定制设备。设备投产前,公司对产线的布局和设备工装及夹具的配备进行优化,并根据小型化产品的特性对设备参数进行特定设置以提高设备兼容性,使生产流程更加科学合理、产线运转更加高效,也使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得到了保证。
2017年3月31日公告,公司拟以现金2.6亿元收购广州创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完成以后,创想股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主要从事安防联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业务,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业务领域成功拓展至安防联网监控领域。
为实现技术突破,打破国外垄断,实现进口替代的需要,抢占市场先机,公司拟投资19,909.57万元建设该项目。建设期12个月。
为提升公司技术水平,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扩大公司客户群,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投资4,729.67万元建设该项目。建设期12个月。
补充研发设备,进一步优化技术研发系统,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拟投资 5,022.02 万元实施该项目。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计划全部投入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所筹资金超过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1、控股股东增持:增持义务触发次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制定增持方案,通知发行人,发布增持方案公告。控股股东在增持公告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履行增持义务。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每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且增持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满足上市条件有关要求。2、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增持义务触发次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通知公司,并发布增持方案公告。在增持公告后的 20 个交易日内履行增持义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每次增持金额不低于本人上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 25%,且增持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满足上市条件有关要求。3、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预案:发行人回购公司股份,每次回购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且回购方案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以及控股股东惠众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东世锦国际、耀晶国际、台湾晶技、香港通盈和通盈创投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我公司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我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019年1月4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与丑建忠于2019年1月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新疆惠伦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9,500,000股人民币普通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4.76%,占公司总股本的5.65%)转让给丑建忠,转让价格为7.53元/股,合计总价款为71,535,000元。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惠伦持有公司股份54,859,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0%;丑建忠持有公司股份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