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概念 PCB 广东板块 化工原料 化学制品 消毒剂 锂电池
锂电池材料的生产、研发、销售;化学品的研发;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具体按《安全生产许可证》(粤汕危化生字【2018】0007号许可范围生产,有效期至2021年9月25日)】;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的销售【其中危险化学品按经营许可证(汕安经(A)【2018】0070号,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6日)及(汕金平安经(B)字【2018】0019号有效期至2021年12月9日)许可范围经营】;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加工、制造、销售;实验室常备玻璃仪器、仪器仪表的销售;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PCB化学品、锂电池材料及化学试剂三大类。公司生产的PCB化学品具有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特点,并进一步向PCB制造湿法流程的完整化学品体系延伸,为下游客户PCB制造湿法流程化学品提供切实有效的整体解决方案。锂电池材料是公司在多级串联络合萃取提纯技术和结晶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国际领先的电池材料生产工艺制造出来的系列产品,具有品质稳定、高压实密度、循环稳定等特点。化学试剂是公司的传统产品,经过几十载的不断研究创新,公司所生产的化学试剂代表行业技术优势水平。
近年来,随着电子整机产品向多功能化、小型化、轻量化的发展,多层板、挠性印制电路板FPC、刚 挠结合板、HDI/BUM基板、IC封装基板等品种已成为高需求量的产品。随着元器件的片式化、集成化以及 集成电路BGA(球栅阵列)、CSP(芯片级封装)和MCM(多芯片模块)封装形式的日益流行,印刷线路板呈现出封装端子微细化、封装高集成化的发展趋势,以适应高密度组装的要求。
公司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公 司及子公司拥有41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有多项核心产品被评为广东省重点新产品、广东 省高新技术产品。专用化学品由于其功能性及应用的针对性,产品生产的工艺技术一般具有较强的定制特征,生产不同产品所运用的生产技术差异较大,同样的产品采用不同技术生产所得到的产品质量也可能有较大差别。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逐渐建立了自己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模式,核心产品的关键技术通过自主研发取得,已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了业内领先的工艺技术优势。
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技术标准的制定正逐渐被社会各界所重视。2002年国家科技部启动了“人 才、专利、技术标准”战略,将技术标准的制订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公司充分认识到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性,依靠自身的研发实力及多年的技术积累,逐步树立在细分领域关键产品的标准制订的主导地位,进而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公司高效的研发平台是保持技术领先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保障。公司在自主研发创新的同时, 积极开展与高校合作,注重自身技术人才的培养并建立有效的研发激励机制,从而形成了高效的研发创新 体系,建立了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研发平台,提高了新产品的开发效率,提升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 力。公司通过联合开发、技术成果转让、人才培养、共建实验室或研究中心等多种产学研合作模式,与中 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等高校及科研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 合作,结合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及丰富的科研资源,实现了技术、人才、资金和经营管 理等要素的最佳组合。
2017年10月26日公告,公司日前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在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生产高性能、高品质的锂电池材料、电子化学品以及化学试剂的基地。具体看,该项目首期占地面积约6.7万平方米,预留二期项目用地10万平方米以及规划第三期用地16.7万平方米,项目首期投资预计约7.2亿元。
本项目是改造扩建公司电子化学品车间,届时新增年产10,000吨的电子化学品产能。项目总投资16,6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737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6,29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00万元。项目建设期18个月,达产后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0,278万元/年,净利润6,376万元/年。
本项目募集资金将用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改善公司研发条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期15个月。其余募资13,200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条件是:在当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30日内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公司按下列顺序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股价:1、回购股票。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总额,单次回购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3、董事、高管增持。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承诺,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30%。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创发、郑侠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回购、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股份将在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司股东陈汉昭、蔡雯、杨荣政、余军文、洪朝辉、杨应喜承诺: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股份将在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
截至2017年12月1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买入公司股票10,553,363股,成交金额人民币172,932,981.07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6.39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82%,已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
2018年9月5日公告,公司被列入全国第一批共5家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
2018年11月19日公告,公司与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龙)19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内开展合作,通过双方的合作可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树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循环经济典范,共同为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公司表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该合作协议内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发挥公司综合业务优势,切实提升公司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的发展,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9年3月12日公告,公司与元宝淘车(芜湖)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理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以及循环再造动力电池材料等业务上开展合作。
2018年3月11日公告,公司与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以及循环再造动力电池材料等业务上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