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板块 融资融券 银行 转债标的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银行业务是本行的核心业务之一,是本行最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行对各类企业的贷款余额为406.94亿元,占本行所有贷款总额的93.26%,2016年1-6月企业贷款(包括公司贷款和票据贴现,不含不良贷款)利息收入12.35亿元,占本行利息总收入的76.40%。根据吴江地区的经济特点,本行企业贷款的目标客户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45.43亿元,占本行企业贷款总额的84.89%。经过多年实践,本行逐步形成了针对中小型企业客户的、比较完整的业务发展和客户管理理念和内控措施。
银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十一五以来,我国经济平稳增长,经济总量不断迈上新台阶。尤其2008年国际性金融危机爆发后,在世界主要经济体均面临负增长或停滞困境时,我国经济依然保持了相当高的增速,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
公司更名为苏州农商银行后,加快融入苏州大市,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与地方经济同生共荣。公司2019年在苏州城郊新设3家支行,将2家分理处升格为支行,放大本土法人金融机构优势。公司坚持深入服务地方医疗、教育、社保、交通等社会民生事业,畅享长三角地区快速发展红利。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民营、小微企业则会在未来充分释放活力。公司始终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发展普惠金融,与地方经济深度融合,为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公司推进事业部制改革,强化利润中心建设,按照“前台营销到位”的原则,设立零售、公司、金融市场三大总部,新设绿色金融部和科创金融中心,以特色金融推动全面转型。按照“专业化与条线化发展、灵活性与精简性并存”的原则,有效提高部门以及条线协同作战效率,形成高效、灵活、完善的运行架构。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2019年6月14日公告,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其中: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11日,公司股票连续17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2018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6.50元/股,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4日,公司股票又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2018年度经审计并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5.82元/股),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公司将在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之日(2019年6月14日)起5日内(2019年6月19日)召开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2019年6月19日公告,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高管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15%。其中,亨通集团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70万元,新恒通集团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19万元,环亚实业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63万元,前述公司时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2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