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300_ MSCI中国 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沪股通 煤炭行业 融资融券 陕西板块 上证180_ 预盈预增 证金持股
煤炭开采、经营、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和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章需行政审批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运输、销售以及生产服务等业务,煤炭产品主要用于电力、化工及冶金等行业,按规模排名国内煤炭行业前列。2016年,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政策持续推进,经济周期触底回升,工业经济趋稳态势愈发明显。尤其进入下半年,工业用电量、发电量等指标均有较快幅度的增长。煤炭价格随着宏观经济的持续向好,同样经历了止跌、企稳、回升的走势。公司紧跟市场变化,围绕治亏创效总方针,按照优化产能布局、硬化安全生产、细化市场需求、强化成本管控,深化生产服务的经营模式,半年即实现扭亏为盈。
供给方面,受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的深入推进,全年原煤产量34.1亿吨,同比下降9.0%,退出落后产能2.9亿吨。需求方面,随着宏观经济企稳2016年全国火力发电43957.7亿千瓦时,同比增速由2015年的-2.8%转为增长3.6%。2017年,国家将加大力度推进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同时遵循市场规律,以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为切入点,构建煤炭供需双方新型战略合作关系,稳定市场预期。
截至报告期末,按照中国矿业统计标准,公司拥有煤炭地质储量163.5亿吨,可采储量109.6亿吨。公司煤炭资源品质优良,97%以上的煤炭资源位于陕北、彬黄等优质煤产区,呈现一高三低(高发热量、低硫、低磷、低灰)的特点,是优质的环保动力、冶金及化工用煤。公司现有“黄灵牌”、“黄灵一号”、“玉华牌”、“龙门牌”、“红柳林牌”等多个品牌,多次被陕西省评为“信得过产品”、“优质煤炭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黄陵矿业创建国家级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创新中心、一号矿井成功实施中厚层智能化开采,实现了“一井两区两面智能化开采”。同时黄陵矿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成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了黑色资源绿色发展、高碳产业低碳运行,黄陵矿业集团获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柠条塔矿进行的“厚煤层110工法”研究项目已通过技术鉴定,其成果达到了国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
公司依托旗下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成功实现了“互联网+”与产品营销完美融合。运销集团充分利用网上交易平台,采取挂牌、竞价等多种模式,达到既发现价格、又开发直供用户的双重效果,全年地销煤均实现网上销售,网上交易量达到7000万吨。物资公司借助西煤电商平台,通过“公开招商、竞争谈判、网上交易、线下交割”的集采模式,实现了供应商、供应渠道、采购价格“三透明”,进一步降低了物资采购成本。
2015年11月1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1月19日与公司控股股东陕煤化集团签订《资产收购意向协议》,因相关煤矿按照政府部门要求进行关闭回收且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拟向陕煤化集团出售相关股权或资产及负债。公告显示,此次涉及标的资产拟为公司所属蒲白矿业持有的白水煤矿100%股权、铜川矿业持有的徐家沟煤矿的100%股权、鸭口煤矿的100%股权及拥有的王石凹相关资产和负债、澄合矿业拥有的王斜矿的相关资产和负债;拟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收购价格拟按照经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就标的资产出具并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备案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建设胡家河煤矿矿井及选煤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1.91 亿元用于胡家河煤矿项目的建设。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31.64亿元。胡家河矿井及选煤厂为国家规划的“十一五”新开工项目,位于陕西彬长矿区中北部的泾河东侧,煤矿保有资源储量 8.20 亿吨,可采储量 4.49 亿吨,矿井建设规模 500 万吨/年;选煤厂属于群矿型选煤厂,入洗胡家河和孟村两矿的原煤。选煤厂一期设计生产能力与胡家河矿井一致,为 500 万吨/年;二期为 1,100 万吨/年,为两矿井原煤总量。本项目于 2008 年开工,计划于 2014 年全面建成投产。
收购胡家河煤矿矿业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2.66 亿元用于收购胡家河煤矿矿业权。胡家河井田位于陕西彬长矿区中北部的泾河东侧,勘查面积为 55.72 平方公里,该煤矿勘查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为81,975.00 万吨(规划调整范围)、可采储量为 44,860.28 万吨。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为 19,276.83 万吨,储量备用系数为 1.4,生产规模为 500 万吨/年,评估计算年限为 30.92 年;产品方案为洗块煤、末精煤和混煤;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为 256,829.24 万元,无形资产投资为 6,798.00万元,综合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265.81 元/吨;原煤单位总成本为 158 元/吨,单位经营成本为 125.42 元/吨;折现率为 8.50%,探矿权的评估价值 226,626.70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通过彬长公司控制胡家河勘查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将大大增加本公司可控煤炭资源储量,有利于建立本公司的资源保障体系。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1.00亿元用于神渭输煤管道工程项目的建设,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68.32亿元。公司在神府矿区的柠条塔煤矿、红柳林煤矿、张家峁煤矿 3 对现代化新矿井已投产,核定产能共计 3,700 万吨/年,且以不粘煤、长焰煤为主,是优质的煤化工原料煤。同时,陕西省委、省政府拟充分利用渭北区域丰富的水源条件,“十二五”期间在渭北建设大型精细化工产业园,规划完成时整个园区需要原料煤约 1,600 万吨/年,建设项目所需原料煤拟采用神府矿区优质的气化用煤。本项目系公司打造的新型物流平台,采用管道运输点对点直接连接矿井和煤化工企业的方式,实现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模式,建成投产后每年可输送精煤1,000万吨。项目于 2012 年开工建设,计划于 2015 年建成投产。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1.94%,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8.6 年。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3.84亿元用于神府南区生产服务中心项目的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28.16亿元,本项目位于神木县新村规划区北端,是为神府矿区生产矿井提供矿山救护、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地质测量、设备维修和租赁、物资供应和配送、煤矿设备安装、井下巷道掘进等多专业、多功能煤矿生产服务的综合性矿区生产服务项目。项目建成并正式运营后,服务规模将满足年产原煤 5,000 万吨矿区生产和建设发展需要。项目工程分为两期:一期工程建设机电设备管理中心、机电设备维修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综合办公区;二期工程建设矿山救护中心、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搬家中心、掘进中心、地质测量中心和培训中心。 项目于 2008 年开工,已于 2013 年建成投产,项目一期工程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0.72%,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10.09 年;二期工程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6.92%,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13 年。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7.79亿元用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1.09亿元,本项目位于咸阳市长武县亭口镇长武煤电工业园区,项目建成营运后,服务规模将满足年产原煤 4,100 万吨矿区生产和建设发展需要,不仅可以解决彬长矿区综采设备、普通矿山机电设备维修问题,为矿区煤炭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保障,还可利用已建设的设施为周边矿区和社会服务。本项目主要由矿区机电设备修理厂、机电设备租赁站、物流配送中心、综合行政办公和公用设施四个单项工程组成。项目工程于 2008 年开工,将于 2014 年全面建成投产。预计本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工业产值达 6 亿元,销售收入 8 亿元,利润 1.5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陕煤化集团于2014年4月25日、4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分别为284.33万股、910.85万股,共计1195.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本次增持后,陕煤化集团对公司持股比例增至63.35%。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增持义务。 控股股东在触发增持义务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应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该次计划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 如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前述具体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计划的,则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 20 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具体股份回购计划,如有,应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该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选择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控股股东陕煤化集团及股东绵阳基金、信达公司、黄河矿业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它股东中国三峡集团、华能开发公司、陕西有色、陕鼓集团均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另外,公司控股股东陕煤化集团承诺本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陕煤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2018年9月6日公告,公司拟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超5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10元每股。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5%。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六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