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综 地摊经济 高送转 海绵城市 燃气 上海板块 天然气 转债标的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燃气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燃气科技、园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业机械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屋租赁;礼品花卉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传统主营业务为园艺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兼顾园艺设计、工程施工和绿化养护等业务。鉴于天然气行业发展迅速,政策支持力度大,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于2018年12月完成了对中海沃邦的收购,控制了50.50%的股权,2019年12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了沃晋能源41%的股权,从而提升了公司享有中海沃邦的权益比例。
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与此同时,也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诸如环境污染,资源利用率低下等问题。相对于煤炭、石油而言,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能源。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8版)》,2017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占据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60%,石油消费量占据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9%,天然气消费量仅占据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7%。2017年全球天然气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约为23%,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比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此,从能源消费结构数据来看,我国天然气消费比重具有较大提升空间。
上市公司立足于园艺用品业务与天然气业务双主业发展的战略目标,逐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运转效率和盈利能力。一方面,公司继续对原有园艺用品业务进行优化调整,实现原有业务的优化升级。另一方面,借助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和上市公司的融资优势,上市公司将持续为天然气业务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扩大天然气开采规模,实现天然气产量的提升。通过涉足天然气开采领域,公司将抓住当前天然气行业快速发展的优势,减少单一业务的风险,增强公司未来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
中海沃邦依托于中油煤的合作,实现了对山西省合作区块内天然气勘探、开采。中海沃邦的终端客户为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永和国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其采购的天然气通过其建设及经营的输气管道输送到山西省内沿线各城市或大型直供用户处,向相关城市燃气公司及直供用户销售天然气,天然气需求量较高。2017年,中海沃邦开采的天然气实现向河北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的输送,进而实现了天然气上载“西气东输”国家级干线。2018年,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业务领域,寻求新的下游客户,扩大销售市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2019年中海沃邦控股子公司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淮安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分别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进一步形成完整的天然气销售产业链。
2017年7月18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海江计划自2017年7月19日起6个月内(2017年7月19日至2018年1月18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数量不低于30万股且不超过123万股,即拟增持比例不超过现有总股本(61,500,000股)的2%。
为加大研发和设计投入,增加研发设备,提升硬件水平,保持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拟新建研发中心大楼,购入研发测试设备,引入优秀的技术研发人员和园艺方案设计师。项目总投资5,003.71万元,建设期2年。
公司产能利用率长期保持高水平,为缓解公司生产瓶颈,项目实施后,机械类和灌溉类产品的产能将有较大幅度增长,有助于优化产品结构,更好贴合市场需求,促进产业升级。项目总投资6,642.53万元,建设期2年。
为减少海外市场依赖,大力开拓国内市场,本项目将招聘有丰富园艺销售经验的营销人员充实国内销售队伍。项目总投资3,504.02万元。
实际控制人吴海林等及其亲属赵云承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市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每股净资产,采取以下措施稳定股价:1、发行人回购;2、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增持;3、同时采取回购及增持两种措施。
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采取差异化分配政策:(1)公司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2)若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3)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为20%。
2017年12月13日公告,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48.88%的股权,进而控制中海沃邦50.36%的股权。本次重组的交易标的中海沃邦48.88%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0亿至24亿元,其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由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9,610.00万元。
2017年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部门复审,公司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即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5月10日公告,公司控股孙公司沃晋燃气近日与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签订《天然气(致密气)购销合同》,将向后者交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B17820-2012《天然气》中所规定的Ⅱ类天然气质量标准的天然气。合同未约定具体的供气量,每日供气量以双方签订的《计量协议》为准。合同期限自实际供气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中海沃邦从事天然气勘探、开采、生产、销售业务,合作区块的天然气储量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油煤合作的石楼西区块经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天然气地质储量1,276亿方、技术可采储量610亿方、经济可采储量443亿方。此外,石楼西区块其余仍有尚未探明天然气储量的区域,中海沃邦将结合战略规划,按照程序,有序开展勘探及开采工作。由于合作区块天然气储量丰富,中海沃邦未来的业务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中海沃邦拥有合作区块石楼西区块面积共计1,524平方公里,已探明地质储量合计1,276亿方,合计928平方公里,其余596平方公里尚未探明天然气储量。公司将继续进行尚未探明区域的勘探工作,同时推动现有井区开发工作有序进行。2019年4月1日,中海沃邦收到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关于石楼西区永和30井区8亿方开发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备案的函》,确认“鄂尔多斯盆地石楼西区块永和30井区致密气8亿方开发项目”已经完成备案,表明永和30井区的开发项目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