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ED 北交所概念 电子元件 辽宁板块 医疗器械概念
生产激光打印机显示控制组件、激光扫描电子价签、3D显示器件、触控系统、LED背光源及其他平板光电显示器件,激光测量仪器仪表和其他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工装模具,激光加工与电子产品加工装配,计算机软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为液晶显示模组及显示屏。专注于工控仪器仪表、通讯终端、办公室自动化、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汽车显示、金融器具、安防等细分领域,产品较少涉及手机等消费电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液晶显示行业为“C397电子器件制造业”下属的“C3974显示器件制造”,细分行业为显示器件制造下的液晶显示行业。
公司高度重视客户的开发与维护,产品覆盖欧美、日韩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三星、欧姆龙及GIGASET等众多国际知名企业供应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12项发明专利,58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其中“激光打印机液晶显示模块”获得辽宁省“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证书,“抗静电干扰的LCD图像设计方法”获得了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截至2018年末,公司共有技术人员199人,大部分员工长期在液晶显示行业从业,对行业的产业特性、经营特点、管理模式、业务流程等有深入、全面的理解和把握。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应考虑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后,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