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原料 煤化工 陕西板块
甲醇、合成氨、硫磺、液氧、液氩、液氮、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二甲基甲酰胺、硫酸铵(限子公司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关键原材料、技术改造所需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进口(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上述经营范围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凭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经营)
合成氨、甲醇、甲胺、 DMF的生产与销售。
由于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影响,行业产能相对过剩给相关企业未来发展带来一定影响。但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宏观经济逐渐向好的大趋势没有改变,随着国内经济整体转好和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推进,以及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加大西部大开发力度,市场对硝酸铵产品的需求将会增加。
作为煤化工企业,兴化化工具有接近煤炭产地的优势。兴化化工实施工艺优化后,拓宽了煤种和煤炭产地的可选择性,体现出原材料采购的成本优势。目前,兴化化工以就近的华亭、彬长煤为原料煤,而周边同类企业大多以运距较大的陕北煤为原料煤(因其实行集团内部优先采购或受设计匹配煤种限制),故兴化化工煤炭采购时具备运距大幅缩短的优势,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
兴化化工目前已运行的“节能及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和“10万吨甲胺/DMF”两大项目,现具备年产30万吨合成氨、30万吨甲醇、10万吨甲胺/DMF的基本产能。过程工艺气体成分充分实现了氨醇互补、满负荷运转和综合利用,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兴化化工的市场竞争能力。
兴化化工以扎实有效的管理和不断提升的技术改造而著称,并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服务理念的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特别是在公司控股股东、世界500强企业延长集团的大力支持下,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发展平台。管理体系进一步科学先进,并打造出一支高效精干的管理团队,在市场基本面回暖的大背景下,率先提速突破,巩固了管理和品牌优势。
2016年7月11日公司公布调整后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延长集团、陕鼓集团持有的兴化化工100%股权。其中:公司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除货币资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商标、应付票据及应交税费之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延长集团所持有的兴化化工99.063%股权价值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差额部分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延长集团支付;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陕鼓集团所持兴化化工0.937%股权。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拟置入资产兴化化工100%股权作价为313,443.57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价格为5.96元/股。
2015年12月17日晚间公告,拟通过资产置换及以6.68元/股发行47525万股,置入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预估值共计为42.13亿元。同时,拟以不低于8.22元/股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17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由硝酸铵转变为LNG、煤化工产品。公司股票暂不复牌。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延长集团,在本次交易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兴化集团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延长集团直接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107.94万元,2015年度扭亏无望,预计继续亏损1.1至1.4亿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风险加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公司将由硝酸铵主营业务转变为LNG、煤化工产品主营业务,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恢复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