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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经营项目:电视剧的制作、发行。一般经营项目:影视投资(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除外),电影院线和影城的经营及电影相关的广告经营,影视剧创作人员的经纪代理。
公司主要从事电视剧业务和电影业务。其中,电影业务包括两个子业务:电影投资、制作与发行;院线与影城经营。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的业务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具体而言,公司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下的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我国电视剧行业产业链的上游为包括编剧、导演和演员在内的主创人员和电视剧生产所需原材料和服务的供应商;中游为电视剧制作、发行机构;下游为包括电视台和新媒体在内的播出平台,以及包括版权经营商和音像出版商在内的专业发行商。我国电影产业链的上游为包括编剧、演员、摄影等在内的主创人员和电影生产所需原材料和服务的供应商;中游为国产电影制作、发行机构和进口影片发行专营机构;下游为以院线为组织形式、影城为主体的电影放映机构。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境内电视剧制作业务基本放开,电视剧制作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企业数量众多且增长较快,属于充分竞争市场。虽然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数量众多,但是实际生产电视剧的机构数量则相对较低。按获得发行许可证电视剧部数、集数计算,我国电视剧产量分布高度分散。我国收视市场已形成全国网、省网和市网的多层次结构,电视台是电视剧播出的最主要平台,卫视采购市场是我国电视剧的主要采购市场。
公司在项目研发方面继承了江苏广电内容生产业务的优良传统,以打造精品为目标,善于把握时代感强的现实题材作品和涉及重大题材的优质影视剧,系全国影响力最大的省级电视台之一,也是最早进行电视剧内容产业化制作的省级电视台。公司董事长卜宇先生现任江苏广电党委书记、江苏广电总台台长;部分董事系江苏广电掌管电视台栏、节目生产的主要领导;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洪涛先生为原江苏广电总台电视剧制作业务负责人。公司在项目研发和项目评估上沿袭了江苏广电电视剧内容生产的理念、模式和技术,使得公司研发的项目的题材、立意和内容既契合观众收视的品味和需求,又能紧随政策导向。在项目开发资源上,公司作为国有大型影视内容生产商,依托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在行业内的良好地位,广泛开拓剧本、制片和演员资源。在立项评估审核上,公司的“影视项目投资决策会”由董事会主要成员担任,审核结合市场最前沿动向,立项做到严、稳、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或执行进程中发生重大事项,会及时提交“影视项目投资决策会”审议讨论,控制项目风险。
与已上市同行业公司的华谊兄弟、华策影视及华录百纳等不同,公司诞生于广电系统内,公司主要管理和销售人员原隶属于江苏广电电视内容制作和采购部门,熟悉行业运作规律。在多年的经营和打造下,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及各电视台均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
公司出品的电视剧大部分实现了上星播出,并取得了良好的收视率,建立了公司电视剧业务的品牌优势。公司电视剧作品获得多种奖项,并创出优异的收视成绩。其中,2010年度《老大的幸福》收视率高达5.41%,为当年多地卫视收视冠军,并获得中国电视剧“飞天奖”长篇电视剧三等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断刺》为2011年度江苏卫视收视率冠军,并获得中国电视“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公司投拍的革命史诗大剧《我们的法兰西岁月》获得2012年度“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长篇电视剧一等奖,并入选2011年中宣部推荐的十部主旋律新剧,于2012年6月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首播。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8,926.16万元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投拍4部146集电视剧及3部电影,目的是强化电视剧制作优势地位并进一步增强影片项目投资的专业性,出品更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俱佳,既有主旋律价值观又有较强市场需求的影视精品,引导大众文化消费,满足观众收视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在全国29个城市新建影城34家,迅速提升公司在电影放映市场的市场份额。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银幕数269块,影城面积160,583平方米,座位数47,914个。根据影城行业运作经验,本次新建34个影城项目预计总投资为73,625.30万元,其中的35,704.63万元拟采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剩余部分由公司自行筹集资金解决。在具体执行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者外部借款的方式解决投资所需资金缺口,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00%。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广电、广电创投、广传广播承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公司将通过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拟以7.2亿元现金对价,受让傅晓阳等合计持有的笛女传媒8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