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商行(601825)股吧_沪农商行股票行情分析

特斯比特 2022-06-03 09:38:01

所属板块

次新股 互联金融 举牌 上海板块 银行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

本行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截至2020年末,本行资产总额为10,569.77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为5,100.17亿元,吸收存款总额为7,636.17亿元。

银行业

银行业作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等方面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319.7万亿元,同比增长10.1%;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负债293.1万亿元,同比增长10.2%。银行业继续加强金融服务,截至2020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38.95万亿元,同比增长10.7%;用于普惠型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15.27万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6.52万亿元,同比增长1.0%。截至2020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70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84%,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平稳。2020年度,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1.94万亿元,平均资本利润率为9.48%。截至2020年末,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为184.47%,风险抵补能力较为充足;流动性比例为58.41%,流动性水平保持稳健。

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战略机遇

本行是总部设在上海的法人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上海市区域。上海是我国最重要和最发达的经济与金融中心之一,具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合理的产业结构、蓬勃的市场活力和开放的社会文化,有良好的信用法制环境、丰富的人力资本、通达的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为本行业绩的持续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和“一带一路”世纪大战略还为本行提供了未来发展的广阔空间。

扎实的客户基础和广泛的营销渠道

本行前身为上海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一直扎根上海,尤其是在市郊地区,网点覆盖率高,客户沉淀率高,忠诚度较高。截至2020年末,本行母公司在上海市布设了359家营业网点,是上海地区营业网点最多的银行之一。其中,有239家网点位于外环以外,占比超过65%。在全市108个乡镇中,本行布设网点的乡镇达到106个,覆盖率98.1%,网点数量达250个。截至2020年末,本行在上海地区人民币存款余额占有率达到7.3%,上海地区人民币贷款(不含票据)占有率达到7.1%,均排名全市第六;本行公司与个人活期存款合计2,998.36亿元,占全部存款比例高达39.27%,客户黏性强。

齐全的业务资格和强大的综合服务能力

本行是全国农信系统中最早开展金融市场、投资银行和跨境业务的机构之一,业务资格较为齐全,交易活跃度始终保持市场前列,使本行具备向客户提供高效的投融资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金融市场业务方面,本行自2004年起连续17年入选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同时具备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和三大政策性金融债承销资格,是首家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银行间外汇市场期权会员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的农村商业银行。本行连续多年获评银行间市场核心交易商和活跃交易商,交易量排名位居农村商业银行首位,具有良好的同业口碑和市场形象。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本行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B类主承销商资格,是全国具有B类主承销商资格的7家农村商业银行之一。同时,本行具有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主承销商资格,可以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解决方案。跨境业务方面,本行自2005年9月获准开办对公即期结售汇业务,并于2005年12月正式开办国际业务以来,持续完善各项跨境金融服务业务资质,2005年11月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会员;2009年11月正式开办即期外汇买卖业务;2013年6月取得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成为农信系统首家获取该资格的银行;2015年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验收通过正式开办自由贸易分账核算业务;2015年9月,获批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期权会员,成为首家获得该业务办理资格的农村商业银行。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处理!
声明:本文内容不代表斑马投诉网站观点,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作出调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