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普尔 化纤行业 江苏板块
化学纤维及化学纤维品制造、加工,化纤原料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仿真动物皮毛、仿麂皮面料、记忆面料等服饰、家纺面料的生产。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纤维行业中的聚酯纤维长丝细分行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从事的行业所属的产业层级关系为C制造业--C28化学纤维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公司从事的行业所属的产业层级关系为C28化学纤维制造业。
公司不断通过设备改造、技术创新,开发出一系列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产品,包括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超细旦吸湿性PTT纤维、全消光超细PTT纤维等高新技术产品。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低碱量仿麂皮纤维等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
近年来,公司先后开发出仿羊毛/仿兔毛纤维、低碱量海岛纤维、PTT纤维等满足市场需求、引领发展趋势的特色产品。公司产品的规格种类丰富、品质优良,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及PTT纤维等产品在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居于前列。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及其产品多次荣获“江苏名牌产品”、“江苏省著名商标”、“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称号,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产品优异的性能及良好的品质使公司在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奠定了公司在聚酯纤维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