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000883)股吧_湖北能源股票行情分析

特斯比特 2022-06-10 09:38:31

所属板块

MSCI中国 标准普尔 参股保险 参股券商 参股银行 抽水蓄能 电力行业 风能 富时罗素 国企改革 核能核电 湖北板块 绿色电力 融资融券 深成500 深股通 水利建设 太阳能 天然气 新能源 页岩气 证金持股 中证500

经营范围

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经营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需许可经营的除外)。

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

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从事或投资的主要业务包括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发电、天然气输配、煤炭贸易和金融投资。目前已初步建成鄂西水电、鄂东火电及恩施齐岳山风电场等主要电力能源基地,逐步构建起湖北省天然气供应保障和煤炭储配网络,同时还投资参股长江证券、长源电力、湖北银行、长江财险等多家上市公司或金融企业。

电力能源行业

未来几年,随着中国经济增长的趋缓,用电需求增速将下滑,预计全国用电增速为6%-7%。由于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阶段,为保持电力供需平衡,“十三五”期间年均增加装机6000-7000万千瓦。从2015年到2020年,预计全国水电装机规模从3.2亿千瓦增长到3.5亿千瓦,火电从8.68亿千瓦增长到11亿千瓦,核电从2550万千瓦增长到8800万千瓦,风电从1.2亿千瓦增长到2亿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从4300万千瓦增长到1亿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迎来高速发展期。

电源结构合理

公司拥有水电、火电、风电和光伏发电等多种类型的发电机组,上述电站均处于同一电网,实现了“水火互济”的优势,平滑了电力业务业绩波动,保证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水火并举,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协调发展”的方针,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实现装机容量、管理水平、盈利能力的提升。

清洁能源优势

截至2016年底,公司已投产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65.04万千瓦。公司在新能源业务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开发运营管理经验,培养了一支新能源建设运营管理队伍,为今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发挥规模效益奠定了基础。截至2016年底,公司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可控装机434.47万千瓦,清洁能源在总装机中占比63.99%。公司清洁能源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产业布局合理,资产质量优良

公司已初步建成鄂西水电和鄂东火电基地,天然气管网初具规模,煤炭保障平台基本建成,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业务快速推进。此外,公司还持有长江证券、长源电力、湖北银行、新能源基金公司等上市公司或金融企业股权,能为公司带来可观收益。产融结合能有效促进能源主业发展。自上市以来,公司资产规模稳健增长,债务结构合理,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断创造历史新高。2015年底,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0.6亿元,有效补充了公司资本金,资产负债率降至43.14%的低位水平,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拟收购秘鲁水电站股权

2017年8月25日公告,公司拟与ACE INVESTMENT FUND II LP及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收购Odebrecht Energia del Perú S.A.和Odebrecht Energía S.A.所持有的Empresa de Generación Huallaga S.A.全部股权,共同投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0%∶40%∶20%。本次收购拟以EGH企业价值13.9亿美元进行收购,最终成交价格将根据交割时EGH经审计的营运资本、债务、现金等情况进行调整,其中,湖北能源对应股权出资额不超过2.77亿美元。

获股东增持6507万股

2017年6月26日公告,公司股东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月4日至6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074,41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增持均价4.78元/股。

60亿元发力新能源项目

2015年5月8日公告,公司拟5.3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43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60.6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发展风电、热电、光伏发电等能源业务、收购三峡集团拥有的部分风电资产及偿还三峡财务公司贷款。2015年12月31日公告,公司完成5.23元/股定增11.59亿股,募资60.6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发展风电、热电、光伏发电等能源业务、收购三峡集团拥有的部分风电资产及偿还三峡财务公司贷款。本次定增三峡集团拟认购9523.81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三峡集团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38.96%,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三峡集团。

股权划转

2016年1月9日公告,2016年1月8日,公司收到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宏泰公司受让湖北省国资委划拨的湖北能源177,663.433万股已于2016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登记过户完成后,宏泰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77,663.433万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7.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北省国资委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地区电力龙头

湖北能源是湖北区域内除中国三峡集团外最大的发电集团。其拥有的清江流域三级电站是华中电网最重要的调峰调频基地。公司拥有水电,火电和风电等多种类型的发电机组,同时大股比参股核电项目,电源结构比较合理,可以规避单一机组市场风险的影响,公司的水电,风电以及未来投产的核电,均是国家节能调度优先调度的发电机组。

签订重大合作协议

2015年3月20日公告,为促进湖北市场优势、三峡集团资金优势和陕西资源优势有机对接,实现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简称“三峡集团”)及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陕煤化集团”)共同发展,2015年3月19日,湖北能源与三峡集团、陕煤化集团分别签订《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及《关于投资设立煤制气及煤电项目公司的协议》,同时,湖北能源与陕煤化集团签订《关于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根据协议,陕煤化集团与湖北能源按照 50%:50%的股权比例共同对湖北能源所属全资子公司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湖北煤投”)进行增资扩股。本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共同投资设立煤制气及煤电项目公司,负责建设江陵产业园区年产 40 亿立方米煤制气项目和 2×1000MW 燃煤电厂项目。

武汉东湖高新区燃机热电联产项目

2012年12月,公司拟在武汉市武汉东湖高新区投资建设燃机热电联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3.15亿元人民币,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20%;公司以自有现金投入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资本金控股建设该项目。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8.39%,投资回收期为11.55年,经济效益水平较好。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抢占省内热电项目资源,提升省内能源供应市场份额,丰富能源业务种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定增建设天然气管输项目 

本次定增拟使用募资14.7亿元投向湖北省内四个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总投资15.27亿元)。孝昌-潜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设计供气规模2015年为2.8亿立方米/年,2020年为4亿立方米/年,预计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8.07%,投资回收期11.52年,荆州-公安-石首项目设计供气规模为5亿立方米/年(其中为湖南省代输3亿立方米/年),预计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8.07%,投资回收期10.90年,武汉-赤壁天项目按照2015年1.24亿立方米/年,2020年1.69亿立方米/年设计,并结合远期潜在市场需求量2015年1.62亿立方米/年,2020年2.32亿立方米/年预留管道输气和储气的潜力,预计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8.02%,投资回收期10.88年,黄陂-麻城(红安)项目设计供气规模为2015年8.57亿立方米/年,2020年14.75亿立方米/年,并结合远期市场需求量预留输气储气潜力,预计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8.07%,投资回收期11.67年。

签订项目 

神农架林区政府拟授权公司在神农架林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天然气特许经营,统一负责天然气特许项目的规划、筹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地域范围为神农架林区中心城镇,经营业务主要为工业、公用(含车用气)、民用、服务业天然气销售、运营和设备维护;由于经营业务主要为工业、公用(含车用气)、民用、服务业天然气销售、运营和设备维护,此次投资是公司在天然气产业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有利于发挥公司在湖北省的区域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天然气业务产业价值链,做大公司的天然气终端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设立新疆楚星能源

2012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签订投资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热电联产、风电及煤炭项目建设。确定的建设项目包括两项一期工程,分别是:热电联产(规划容量为2×150MW+2×350MW+2×1,000MW),总投资额约182,070万元人民币;风电场(规划容量为450MW),总投资额约41,583万元人民币。

控股子公司投资供热管网项目 

2012年7月,公司拟由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化工新城热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鄂州电厂至武汉化学工业区供热管网项目。此次投资额约为25,77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主要是以鄂州电厂为热源点,建设蒸汽管道,向武汉化工区输送蒸汽,满足化工区用户用能需求。项目内部收益率约为10.19%,总投资收益率约为9.84%。项目近期工程拟于2012年11月底完成热网施工,2012年12月底竣工投产。投资建设该项目可以解决火电厂蒸汽产品销售主渠道及市场问题,延伸公司能源产业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鄂州电厂三期工程#6机组投产发电

2019年6月14日公告,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6机组已于今日顺利完成国家规定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至此,鄂州发电公司三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全部投产发电。

天然气工程投资建设框架协议

2012年4月,公司与通城县人民政府签订天然气工程投资建设框架协议。通城县位于湖北省东南部,湘鄂赣三省交界处。全县行政区域面积 1171.5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总人口49.06万人。协议主要包括由公司的控股公司负责天然气特许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开发通城县行政区域内的天然气下游市场,保障通城县天然气供应等。特许经营期限为 25-30年。本次与通城县政府的合作,将促进公司天然气板块的发展,有利于天然气业务“全省一张网”的构建,有助于增强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储运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湖北省的影响力。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2年7月,公司与黄冈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同意开展天然气项目合作,公司将按照《湖北省天然气利用中长期规划》,“十二五”期间在黄冈市区域内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建设黄陂-麻城(红安)、黄冈-鄂州-大冶天然气输气管线项目,参股投资昆仑能源日产500万方LNG加工厂项目以及湖北新捷LNG加气站项目等。依托双方组成的合作公司平台,近期投资10亿元人民币开发黄冈市城市燃气等天然气项目。双方同意开展风电项目合作,黄冈市政府支持公司在其辖区英山、红安、麻城、罗田等地开展风能测探等前期工作。双方同意开展新能源、能源管理及其他能源项目合作,规划在黄冈市区域内适时开展光伏发电、天然气热电冷等分布式新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大工业用户能源管理的示范项目合作。此次双方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天然气、风电等业务的发展。鉴于该协议所涉部分项目需一定的建设周期,且单个项目投产运营对公司影响不大,因此,该协议对公司近期的业绩影响不大。

投建新项目 

2012年5月,为进一步完善湖北省天然气管网结构,强化公司在鄂北部地区的市场地位,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 1.76 亿元建设孝昌-大悟(广水)天然气管道,其中资本金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适时增资。本项目为湖北省规划的省内天然气支线,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20 年。计划 2012 年开工建设,2013 年开始供气,2018 年达到设计规模。本项目投产后,将为目标市场提供一次性清洁能源,对改善当地能源结构提供了良好的能源保障,将确立省天然气公司在当地供气的主导地位。预计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8.62%,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 10.85%。

鄂州电厂三期工程项目 

2013年6月,公司拟在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鄂州电厂三期工程项目,拟在鄂州电厂规划扩建场地上顺延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总投资约77.23亿元,建设期4年(38个月);设计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5000h,年上网电量95.20亿kW•h;项目税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13.29%,经济效益良好。

风电开发 

湖北能源控股子公司九宫山风电目前主要负责九宫山风电站一期的运营。九宫山风电站一期是内陆地区第一座风电场,处华北平原和鄱阳湖平原之间的季风通道上,具有较好的风能资源。该电站全部机组投产日期为07年10月,总装机容量1.36万千瓦,由16台85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组成,设计年发电量为0.28亿千瓦时。全资子公司齐岳山风电负责齐岳山风电场的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齐岳山风电场是湖北省最大的风电场,2010年12月一期工程16台风电机组(装机容量合计为13.6MW)并网发电。

扩大电力装机规模 

2013年5月,公司拟在利川市投资建设齐岳山双鹿风电场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4.47亿元,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50MW,沿齐岳山山脊分三期开发建设。齐岳山双鹿风电场为齐岳山三期工程,位于规划区中部,安装单机容量1500kW风力发电机组33台,总装机49.5MW;设计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1771h,年上网电量8,768.47万kW•h。

CDM 

湖北能源下属洞坪水电,九宫山风电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向国外企业出售二氧化碳气体排放指标。洞坪水电,九宫山风电已经分别与德国RWEPowerAG公司,法国电力贸易公司签订二氧化碳气体排放指标购买意向协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全部成功实施后,两公司未来5年内每年将获得收益约1100万元。

股权投资

公司初始投资50000万元持有陕西煤业7500万股,截至2015年末,期末账面值为36450万元。

股东回报规划

2015年5月9日,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当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值,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并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时,可实施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原则上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当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规模和盈利增长速度能支撑股本规模的扩张,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便于公司的发展和成长,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时,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高管增持

2014年3月,公司接到公司副总经理孙贵平先生的通知,其本人于2014年3月11日以个人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9800股,购买均价为5.35元。公告称,孙贵平先生购买公司股票属个人行为,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投建风电项目

2014年6月,为扩大电力装机规模,发展公司新能源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麻城蔡家寨风电项目,总投资4.48亿元。湖北能源表示,目前该项目特许权协议明确了电价为0.66元/ kw•h。按照该电价测算,项目投产后第5年开始对公司利润带来正面影响。根据可行性研究,项目运营期最大增加负债约35800万元。此外,为加快新能源发展,湖北能源拟投资设立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现有光伏发电项目资产及下属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湖北省九宫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8%股权纳入新能源公司。

25亿元投建LNG集散中心项目

2018年4月9日公告,公司当日与枝江市政府达成框架协议,公司拟与枝江市政府授权的公司成立合资企业,开展LNG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另投资1亿元开展枝江市各港区岸电项目合作。上述LNG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规划建设两个LNG接卸码头以及一个LNG加注码头,后方布置储罐(2×4万方),计划投资25亿元。

股东长江电力累计增持1%股份 拟继续增持

2019年3月21日公告,公司股东长江电力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9年3月21日期间,累计增持650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长江电力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增持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不低于1万股。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处理!
声明:本文内容不代表斑马投诉网站观点,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作出调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