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ST光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方于6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发布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的重大披露”影响”“2020年3月1日后按照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规定及时披露行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重大泄漏性质”等三项事实,根据当事人存在的违法行为的事实、事实、、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江苏省证监局决定对上市公司及12名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相关服务累计达1410万元。

信息披露条款“三宗罪”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领罚单
2021年11月5日,*ST光一及实控人龙昌明分别接到证监会》,公司因控案信息使中国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行为人龙昌明明公司违规行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个多月后,中国证监会执行监审局于今年3月份发给*ST光一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单月通知书》。日,东证融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汇”)公司大股东一投资没有履行市汇资产的职责,向苏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公司、龙昌明2020年2月9日,张明代表公司2020年2月9日出席苏州中院组织的在线法庭。此,上市公司理应最迟于2020年2月21日进行披露,但公司直到2020年4月8日才对上述重大影响事项进行披露。,是该事项直接负责的人员。
与此同时,江苏证监局还调查出,在龙昌明的组织和指使下,2020年上市公司光一科技以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设备采购预付款、预付工程物料采购款及往来款的名义,通过江苏凯斯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谋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光一投资、龙昌明及其债权人等银行账户,共计3.39亿元,其中2020年3月1日以后发生2.76亿元。上述资金划拨构成光一投资、龙昌明对上市公司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属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并未及时披露2020年3月1日后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对此,监管部门认定,龙昌明作为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是该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佟岩作为财务总监、许晶作为时任分管电力业务板块的副总裁,是该事项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除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外,经调查,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还存在重大遗漏。光一投资、龙昌明2020年上半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89亿元,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在2020年半年报中予以披露。时任上市公司董事长龙昌明、财务总监佟岩、董事会秘书戴晓东,其他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昌兆、刘向明、周友梅、周卫东、朱云飞、钱卫民、葛兹俊、许晶、王昊均需要承当相应责任。
最新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佟岩、许晶、戴晓东、任昌兆、朱云飞、钱卫民、葛兹俊、王昊,以及三位独立董事周友梅、刘向明、周卫东都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陈述、申辩,但最终未被监管部门采纳。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均被警告,并被合计罚款1410万元。其中,龙昌明罚款金额最高,达到480万元;三名独立董事各被罚50万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上市公司工作人员对记者透露,“按独立董事的津贴计算,几位独立董事近年来从上市公司领到的津贴都不够交罚款的。”
投资者启动索赔公司已收到应诉通知书
伴随“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投资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目前为止已有投资者向法院起诉*ST光一,进行索赔。
记者对相关公告梳理后获悉,今年以来,*ST光一已多次收到应诉通知书。截至6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的应诉通知书已达5封。其中,2022年5月20日和2022年6月1日,公司遭多名投资者起诉,起诉事由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经过证监局调查认定,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判令上市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涉案金额累计达3408.46万元。
外汇密探财经导航PC端应用上线,下载网址:http://www.fx007004.cyou/download_page/index.html(请在电脑浏览器复制链接打开,并下载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