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江苏板块 深股通 银行 转债标的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与担保;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行是在江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组建成立的全国首批三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之一。主要为全市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
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宏观经济状况及与之相适应的货币政策对其经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近年来,国内银行业监管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以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并促进市场的有序竞争。同时,央行和中国银监会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开放金融市场,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目前,国内银行业多种形式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并存。随着银行资本实力的增强以及业务转型和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的提高,国内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根据中国银监会2014年报数据,截至2014年末,全国农村商业银行达到665家。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基础上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是现代商业银行的一个基本出路,可以强化其市场的运作机制,增强其竞争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壮大,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支农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改革成效较为显著,已基本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作为立足于江阴市的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本行一直以服务于当地的新农村建设为己任。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母公司)涉农贷款380.13亿元(不含贴现),占本行(母公司)贷款余额的99.50%(不含贴现)。本行已成为江阴地区“三农”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在服务“三农”的前提下,本行坚持“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结合当地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推出了农业助力贷、外贸融资宝、科技助力宝、银贷通、抵贷通、循环贷、信友贷等多个支农支小金融产品,以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本行已成为江阴地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而且凭借在本土相当的规模、丰富的市场经验和高效的营销网络在江阴本土拥有较高的品牌认同度。
作为一家扎根于江阴地区的商业银行,本行积累了优质合理的客户资源。以精细化理念为先导,贯彻市场细分、分层开发的指导思想,本行重点培育了一批以重点企业客户为代表的优质“精品客户”资源。基于战略定位和可持续发展的考虑,本行在对江阴地区中小企业深刻理解和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开发了一大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客户,专业、个性和超值的金融解决方案是本行维护客户关系的关键。
本行拥有全方位、现代化、立体式分销渠道网络,本行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本行分布广泛且布局合理的分销网络。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在江阴地区拥有26家支行、1个营业部、47家分理处,覆盖了包括江阴的功能核心区、城郊拓展区、开发新区、乡镇等重要的财富聚集和经济增长区。本行成立后,即找准了为中小、成长型企业服务的定位,从资产、负债、中间及表外授信业务等不同方面加以细化,与江阴地区中小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在长期的探索与实践过程中,总结出较为科学、有效的中小企业客户拓展与维护的营销方法,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推动了本行客户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
本行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在盈利和资本充足率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维护本行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行在每一年度结束后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本行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本行年末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分红,其中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本行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
本行全部17家法人股东均承诺: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亦不由本行回购。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公司将通过公司回购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019年1月25日公告,2019年1月25日,股东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告知公司,因近日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2,876,991股,截至目前,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989,951股,占公司总股本4.4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第一大股东变更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9年6月14日公告,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公司将在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之日(2019年6月14日)后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2019年6月19日公告,拟采取在本行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据悉,自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6月14日,江阴银行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本行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92元/股(经2018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调整后),已触发本行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本次累计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03.31万元,且不超过258.28万元,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为不高于4.92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