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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音响设备及配件、耳机、汽车音响、模具(生产项目由分公司经营);相关计算机辅件的销售(不含国家限制项目);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4-0245号文核定的范围经营)。
本公司多年来专注于音频技术的研究开发与产品应用,目前已发展成为以专业多媒体音响和家用音响为核心产品,以精湛的电声技术、知名品牌、精细化管理、精良的制造工艺和产品品质而闻名业界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行业领导品牌,公司拥有从产品创意到工业设计、产品研发、规模化生产、自主营销的专业团队,产品涵盖多媒体及家用音响、耳机、汽车音响、专业音响等四大品类上百种型号。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得到蓬勃发展。它造就了功能高度集成的智能终端,同时催生相关产业的更迭、融合,并有可能触发整个音乐产业链的重塑。环境的变化带来了音乐欣赏方式的演变,音乐播放设备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录音机、CD机、PC、MP3/MP4、iPod,一直演变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智能可穿戴设备等。音乐载体也从胶片、CD等传统介质,向数字音乐、在线音乐、云音乐不断演进。
公司始终坚持“发展自有品牌为主”的发展战略,非常注重自有品牌在消费者中的口碑、产品品质和客户服务。目前“漫步者(Edifier)”品牌在中国多媒体音箱品牌中处于领军地位,在众多媒体的市场调查中,“漫步者(Edifier)”品牌在消费者关注度、用户首选品牌、用户关注产品等方面的数据均处于领先位置,在消费者中形成了较强的品牌认可。2009年4月24日,公司“Edifier漫步者”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0年6月,漫步者由国家工商总局评选为全国首批、北京市唯一一家“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2014年被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授予“中国电子音响行业质量标杆”。公司旗下的“EDIFIER漫步者”品牌的多款产品屡次荣获“红点设计奖”(RedDotDesignAwards)、“IF产品设计奖”(iFDesignAward)、“CES产品设计与创新奖”(CESDesignandEngineeringAward),“EDIFIER漫步者”品牌已成为优质多媒体音响及家用音响的代名词。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音频产品开发,以用户为中心,不断地为用户提供高性价比的高品质音频产品,已形成一个包含产品ID概念设计、电路设计、扬声器设计、结构设计等较为全面稳定的核心研发团队,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通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形成了一套能够把ID概念设计的艺术化造型与声学系统有机结合、功放电路与扬声器合理调校匹配、性价比较高的产品最优化技术方案。公司一直重视自主研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目前已拥有多项专利技术。截止2018年06月30日,已拥有有效授权专利162个,其中:中国发明专利6个,中国实用新型专利75个,中国外观专利63个;国际发明专利3个,国际外观专利15个。
公司采用“区域独家总经销商制”的营销模式。目前,公司在境内拥有上百家区域总经销商,销售网络覆盖了中国大陆 的整个地域;国际上,公司在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亚洲、非洲等六大洲建立了销售渠道,共有50多家境外区域独家总经销商,形成了国际销售网络,公司的产品已打入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坚持与各地经销商共同成长,多年来形成了非常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 近年来,公司还加大了非传统IT渠道的拓展力度,通过京东、淘宝、亚马逊等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建立起适应网络时代消费习惯的新型销售渠道。
公司拥有“一主一辅”(“漫步者”和“声迈”)两个产品品牌,形成多媒体音箱,耳机,汽车音响三大门类,20多个产品系列,近百种规格的产品体系。公司主要产品多媒体音箱收入占比超过95%。公司多媒体音箱始终保持关注度第一的地位,国内市场占有率达25%以上,国内行业第一,全球排名第三。“Edifier漫步者”商标被国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分别以募集资金31130万元和4360万元投资年产860万套多媒体音箱建设项目,年产270万套高性能耳机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预计达产年可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9100万元,8910万元,净利润9025.23万元和1282.94万元,此外,还分别以3490.50万元和3410万元投资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音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截止2010年末共使用募集资金29032.51万元,其中前两个项目共实现效益780.52万元)
2012年7月,公司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12-2014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股东张文东,肖敏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东王九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除张文东以外的第三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东苏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