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板块 有色金属
高精铝板帯箔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铝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材料。经过二十年的不懈努力,宏创控股已发展成为一家大型综合性的铝加工企业,营业范围涵盖铝板带及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铝板带、家用箔、容器箔、药用铝箔、装饰箔等,广泛应用于食品和医药包装、建筑装饰、交通运输等多个领域。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等各级部门对铝加工行业提出了一系列转型升级的指导政策,指引铝加工行业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以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打造制造强国的目标。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在民生工程、新经济与消费转型等增长极拉动下,我国铝板带箔市场将逐步向精细化深加工方向发展。新经济是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向,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铝加工业提供重要支撑,交通工具轻量化、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将给铝加工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拥有一支整体素质较高的研发团队,具备行业领先的科研能力。公司在主动优化产品结构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产品的功能和质量,使之更加符合客户的实际需求和个性化要求。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拥有3项发明专利、37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软件著作权。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质量控制队伍,动员全员参与全过程质量管控,确保公司的产品从原材料到各个生产环节,直到成品检验,均得到严格控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先后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不忘初心,公司坚守诚信经营,以优异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赢得顾客的信任,通过长期积累沉淀,逐渐形成了优良的口碑及品牌形象。近年,来公司加快了品牌的培育,品牌效应逐渐显现。2020年9月15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的以“新变局、新突破、新未来”为主题的2020年中国铝加工产业年度大会上,公司荣获“2020中国铝箔创新奖”称号,充分说明了社会各界对于公司的高度认可。
2017年7月7日公告,公司拟出资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注册组建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总投资20,000万元(含流动资金),建设年产1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铸轧线生产项目。
2017年4月21日公告,公司接到通知,于荣强将其持有的公司261,096,605股股份已过户至山东宏桥名下,山东宏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1,096,6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18%。于荣强持有公司股份68,143,39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36%;本次协议转让事宜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山东宏桥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宏桥的实际控制人张士平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7年1月19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于荣强与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宏桥”)于2017年1月1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016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确定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且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重大资产购买。公司筹划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领域相关资产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购买资产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拟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股票自11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6年5月1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于荣强与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378.HK)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宏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于荣强拟将其持有的2.61亿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山东宏桥。山东宏桥法定代表人为张士平,成立于1994年7月27日,注册资本约1.53亿,主营铝矿砂(铝矾土)贸易,铝锭、铝板、铝箔、铝带、铝制品和铝型材的加工及销售等,为港股上市公司中国宏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之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士平,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于荣强无关联关系。
2016年5月3日公告,拟向交易对方以3.95元/股发行股份、并现金支付2.16亿元,作价8.65亿元,收购烟台联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以3.95元/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亿元。烟台联宇核心团队组建于2009年,主要从事移动计算、软件开发和国际电子商务业务,是一家拥有大数据挖掘技术和领先电子商务品类开发技术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司。交易对方承诺,烟台联宇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800万元、8000万元、14200万元。
2016年4月21日公告,拟向交易对方以3.95元/股发行股份、并现金支付2.16亿元,作价8.65亿元,收购烟台联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同时,公司拟以3.95元/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亿元。烟台联宇核心团队组建于2009年,主要从事移动计算、软件开发和国际电子商务业务,是一家拥有大数据挖掘技术和领先电子商务品类开发技术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对方承诺,烟台联宇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800万元、8000万元、14200万元。由于公司2014年、201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使用“*ST鲁丰”。
2013年12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品牌建设的实际需要,企业名称由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将由高品质铝板带箔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变更为环保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环保及节能的技术研发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因公司实施2010年度权益分配,2011年6月将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调整为以不低于16.77元/股向包括控股股东于荣强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于荣强先生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定向增发的5%。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冷轧部分一期工程。根据计划,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3.5亿元,其中建设投资11亿元,流动资金2.49亿元,若尚有不足部分,则公司自行筹资解决。据公司预测,该项目若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达产后可年产高精度铝板带材24万吨,可实现营业收入54.895亿元(含税),每年可实现净利润21791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拟总投资约48亿元建设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将分三期实施。为了降低项目风险,公司计划将年产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冷轧部分分二期建设,首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建设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冷轧部分一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年产高精度铝板带材24万吨,主要产品为铝箔坯料,PS版基,汽车用复合带,罐料,合金板材为代表的高精度铝板带材。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达产后,热轧生产线预计可实现年均净利润1.72亿元,冷轧生产线年均净利润3.8亿元,熔铸生产线年均净利润3296万元。
2011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拟与中国一重签署重大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标的包括2400mm热轧机组设备、2350mm双机架四辊冷轧机组设备、2350mm单机架六辊冷轧机组设备。合同金额合计2.78亿元。以上合同采购的设备用于青海鲁丰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该设备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产时间预计为2年,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2012年12月,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增资762,744,338.23元人民币。此次增资是为了瑞丰铝板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冷轧部分一期工程的建设,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2012年12月,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增资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此次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是为了保证鲁丰鑫恒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熔铸和热轧部分的建设,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公司以募集资金16766万元投资“年产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生产线”,已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先期投资,主体设备已于09年7月投产,月产量已达4000吨,主要供给铝箔生产车间使用。后续设备安装完成后,可满足高精度铝箔生产需要,预计全部投资于2010年6月完成,以16570万元投资“年产3万吨铝箔生产线”,主要用于生产食品包装箔和高端药用铝箔,达产后公司铝箔产能可达7万吨,预计2011年3月建成。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增销售收入19.95亿元,增加税后利润1.04亿元。
公司已经形成完善的营销网络和稳定的客户群,产品主要销往山东,广东,河南,江苏,天津,河北等30多个省市,其中家用铝箔产品还出口美国,日本,韩国,中东,东南亚等45个国家和地区。2010年度,公司实现海外收入4.3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达42.25%。
公司地处山东博兴高新技术工业园内,紧靠205国道,距博兴县城中心约2.2km,北距滨州市27km,南距淄博市36km,距济青高速公路38km,距天津港300km,距青岛250km,距济南国际机场100km,距博兴火车站约3km,公路,铁路交通十分便利,有利于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运输。山东省为我国铝加工业大省,已形成铝加工业的产业集群,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整合,形成优势互补。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于荣强,股东博兴县银河投资有限公司及洪群力等31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北京汇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董子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