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 新能源车 浙江板块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网络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办公服务;软件开发;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传动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等速万向节、传动轴总成和轮毂单元。公司主要是为国内外汽车售后市场提供适配的传动系统零部件产品和相关服务,并已具备传动轴总成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能力以及整车配套能力。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归属于C36汽车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
公司在制造方面的优势有:产品型号齐全、新型号开发及时、产品数据管理能力强、柔性生产能力强、产品质量稳定。公司三大主要产品等速万向节、传动轴总成和轮毂单元已经对全球大多数车型实现基本覆盖,包括日韩车系,欧洲车系,美国车系及中国自主品牌。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够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的汽车传动系统零部件生产厂商之一,能够有效降低客户产品检测、技术沟通和谈判时间等采购成本。公司设置有专门的产品管理部门,能根据客户需求、主机厂新车型投放情况,快速开发及投放新型号。公司充分利用行业内数据平台,为较早加入欧洲数据平台TecAlliance的中国企业。公司定期更新目录及发布新产品快报,并建立了同客户互动的产品数据系统,做到了产品信息的快速投放,并同客户需求形成互动。公司具备较强的多品种小批量的柔性生产能力,较低的起订量,能够有效降低客户采购门槛,降低客户库存,提高客户粘性、客户满意度和经营效率。
公司客户群体分布均衡,分布于六大洲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营销网络实现了全球覆盖,产品类型覆盖多数主流乘用车车型,是世界诸多大型汽车零部件销售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汽车传动系统零部件作为易损部件,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要求非常高。客户一般不会轻易切换供应商,因此客户忠诚度较高。公司将海外市场分为欧洲、北美、南美、亚太、中东、非洲六个大区,发行人各大区主要销售团队成员均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5年以上,平均达到10年以上的销售工作经验。良好的人才团队为发行人海外客户的开拓和维护提供充分保障。
汽车零部件企业大都依托产业群聚集地而建,从而离目标市场和原材料生产厂商更近,能够更快地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地处浙江省,浙江是我国最主要的汽车零配件生产基地之一,上下游配套体系完善。长三角地区的陆路、水路和航空交通发达,使得公司在信息获取和物流货运方面更加便利。公司在美国、德国均建立了子公司,有利于深度开发市场并为客户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
本项目拟投资16,190万元,建设轿车用传动轴总成生产基地,具体包括新建厂房,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配套铺底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工期2年。建成后将新增年产240万套轿车用传动轴总成生产能力,公司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将得到大幅提升。项目达产年新增销售收入43,2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4,683万元。
本项目拟投资9,860万元,新建年产150万只精密轮毂轴承单元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生产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达产年新增销售收入22,5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3,114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9,885万元,计划在全球海外建立5家销售公司,在中国建立6家销售公司,打造全球营销网络体系。该项目分两期进行,具体包括仓储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仓库及办公楼、人员工资福利、技术支持、基本预备费等项目配套资金投入。项目实施期5年。
本项目总投资5,296万元,建设企业研发平台、营销平台、管理平台、制造平台、协同平台、决策平台等六大信息平台,具体包括软件系统投资和硬件类投资。主要用于构建全新的“精细化”核算体系;“集成化”供应体系;“数字化”运营体系;“互联化”资源管理体系;“智能化”制造体系。项目建设工期2年。建成后,将使公司拥有“精细化、集成化、数字化、互联化、智能化”的企业信息综合平台,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