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综 大数据 电子信息 广东板块 国产芯片 融资融券 深圳特区 数字货币 知识产权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电脑软硬件、移动存储产品、数码影音娱乐产品、多媒体产品、网络、系统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技术开发;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从事移动存储产品、数码影音娱乐产品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玩具类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从事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自有技术的转让及授权;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闪存盘、移动硬盘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利运营。作为国内外最早涉足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的公司之一,公司率先在业内推出了基于USB接口、采用闪存为存储介质的移动存储产品——闪存盘,并在国内申请了专利号为ZL99117225.6的中国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等一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专利及其他核心专利。
移动存储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随着云存储、移动互联等的普及,云存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趋势性新行业正在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严重威胁,闪存盘、移动硬盘等传统存储产品将加速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替代,移动存储行业市场持续缩小。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088.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6.21%,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固态硬盘、芯片及其他等产品销售收入增加。营业利润4,829.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0.22%;利润总额5,417.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3.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3.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2.97%,各项利润指标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专利授权许可收入、朗科大厦租赁收入均较上年同期增加、2016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及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下降等的综合影响。
在产品管理方面,公司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针对存储产品市场持续波动的供应量及价格情况,公司优化了各产品线的运营策略,同时投入研发力量进行新产品的开发,以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在传统存储类产品方面,公司持续分析市场发展情况和消费者心理,一方面,继续开发结构外观设计新颖的产品,如报告期内已陆续上市的数款新品,闪存盘新品U325、U276、U905、U352、U353、U327、U328、U329、U366,以及安防监控、行业专用及京东联名款存储卡新品等。另外在产品功能方面,继续拓展开发加密类及新接口类安全易用型存储产品,如报告期内已陆续上市的几款加密类新品,指纹加密闪存盘U628、安全加密闪存盘Super密U327、Super密U329,以及即将上市的指纹移动硬盘新品。在固态硬盘产品方面,继续丰富并完善公司固态硬盘产品线,随着3DNANDFLASH工艺技术的日趋成熟,公司紧密结合新制程芯片技术,综合评估各类主控和芯片组合方案,持续改善、优化高效能的基于SATA协议的固态硬盘产品。同时,积极开发基于PCIe协议M.2接口的固态硬盘新产品,如报告期内陆续推出新的支持NVMe规范M.2接口的高速固态硬盘产品N910E、N930E。在移动固态硬盘产品方面,充分利用公司软件、硬件结合的平台优势,持续拓展开发符合市场消费需求的产品,如采用Type-C接口的移动固态硬盘新品Z6。
在知识产权以及专利运营方面,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6项,新增专利申请10项。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313项,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282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57件,另有已提出申请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31件,上述发明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32项。
2016年1月6日午间公告,近日,公司与大乘科技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签订了《和解协议》。大乘科技同意就协议签订前涉嫌实施公司99专利的行为向公司支付和解金。公司将在收到上述和解金后,向深圳中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大乘科技在本协议签订后,就北京行政诉讼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据了解,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大乘科技、天亿旭日、文峰基业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本协议签订后,大乘科技需要实施公司有关专利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许可协议。公司与大乘科技签署本协议,若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本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因履行该协议形成重大依赖。
随着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的发展、嵌入式存储技术也将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嵌入式技术目前已成为通信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共同发展方向,嵌入式存储类产品的大量使用机会已经来临,包括SATA SSD,eSATA SSD,eMMC SSD,DOM等产品。2011年,随着iPhone等智能手机、iPad及其他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智能移动存储应用终端市场的逐步成熟,新型闪存的需求将持续扩大,有利于公司闪存业务的持续增长。公司也已经推出多款SSD(电子固态硬盘)、DOM(闪存模块)、 eMMC(嵌入式MMC)等产品。
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系由本公司于2008年4月7日在香港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港币1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是:IT 技术研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香港子公司目前主要开展FLASH、芯片及闪存盘半品等的相关贸易业务。
2015年3月31日,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大于零的情况下,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15-2017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2013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国顺先生计划自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7月10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725,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5.7822%。
公司董监事及高管所持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邓国顺、成晓华分别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发行前已持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股份。
2017年12月13日公告,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0日分别与中科汇通、成晓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宜黎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科汇通和成晓华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33,312,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346%。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宜黎将持有公司股票33,312,658股,持股比例为24.934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科汇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