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受益 创投 电力行业 风能 国企改革 湖北板块 绿色电力 融资融券 太阳能 碳交易 新能源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煤炭开采;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热力生产和供应;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所生产的电力全部输入湖北电网,热力主要供给当地企事业单位。截止2017年末,公司可控总装机容量为365.03万千瓦,其中火电359万千瓦,风电4.95万千瓦,生物质1.08万千瓦。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服务业和居民用电发展趋势、大气污染治理、电能替代等因素,预计2018年全国电力消费仍将继续延续2017年的平稳较快增长水平,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5%左右,全国新增装机1.2亿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进一步提高,电力供需总体宽松,全国火电利用小时4,200小时左右,与2017年基本持平,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会有所提高。考虑到“降成本”要求,未来销售电价难以提升,且新增煤电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再执行标杆电价,存量煤电计划电量不断减少,加之煤炭价格波动风险仍然存在,节能环保提质增效技术改造要求也不断提高,煤电企业预计经营风险仍会存在。
公司是主要从事火力发电的电力生产企业,目前公司的火力发电机组全部为300MW以上机组,经过技术改造,各机组能耗指标处于区域内先进水平并已全部具备供热能力。
2018年2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水风电所属乐城山项目全部机组并网发电,公司在运风电装机达到9.35万千瓦。报告期内,公司吉阳山风电项目进入开工准备阶段,中华山二期风电项目获得核准批复。控股子公司生物质公司积极开展生物质气化-再燃发电项目的推广、应用工作,大力开展燃料多样性试验,加快推进技术应用。
公司所属电厂分布较为合理,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源一发处于湖北省用电负荷中心武汉市内,荆门公司处于湖北电网中部的电源支撑点,汉川一发为江北重要大电源点,以上分布结构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各电厂的地理优势,积极争取计划电量,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水平。
公司出资3亿元(占比75%)设立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河南煤业于09年1月以合计2.24亿元受让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和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经初步测算,该公司收购安兴,兴华两公司全部股权并扩大产能后,年生产能力可达到120万吨,投资内部收益率预计可达到20%以上。本次收购为公司下一步争取河南地方政府支持,扩大煤炭产能创造了必要的条件。2016年度,河南煤业净利润-1.18亿元。
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源一发(注册资本34510万元,公司占比69.15%),是以火力发电为主的企业,装机容量为33万千瓦机组。截止2016年末,长源一发资产总值为70437.8万元,净资产53898.7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8314.08万元,净利润7804.53万元。
汉川一发是以火力发电为主的企业,2015年吸收合并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汉新公司,装机容量为四台33万千瓦机组,注册资本8,616.48万元,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8155.79万元,净利润24564.41万元。
生物质气化公司是以生物质发电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562.50万元,本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6%。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06.53万元,净利润1516.58万元。
广水风电是以风力发电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为9,500万元,本公司出资9,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4.95万千瓦风电机组于2015年投产。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39.02万元,净利润2966.95万元。
中国国电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0.5亿元,公司公司出资48030万元,占比9.51%)是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427.81万元,净利润61559.29万元。
公司参股的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3660万元,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23.4%)入围国家科技部扶持的创业投资企业名单,存在政策和资金支持的良好机遇。华工创投是中国创业投资机构50强之一,具有强大的技术优势,经济优势和独具特色的高校背景,已成为中国创业投资行业的后起之秀。
2012年7月,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2-2014)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主要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在公司盈利、现金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实施现金股利分配,2012-2014年,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实施现金分红,且最近三年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财政部财税[2015]78号文,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湖北生物质气化科技有限公司,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生物质气化公司是以生物质发电为主的企业,装机容量1.08万千瓦机组,注册资本为1,562.50万元,本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6%。截止报告期末,生物质气化公司资产总值为6,813.84万元,净资产5,600.36万元,报告期内完成发电量4,927.77万千瓦时,报告期内净利润737.20万元。生物质气化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期收到了电价批复前未确认的2013年度新能源电价补贴,以及本报告期生物质燃料价格上涨所致。
广水风电是以风力发电为主的企业,装机容量4.95万千瓦机组,注册资本为17,100万元,本公司实际出资17,1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值为73,740.67万元,净资产22,235.84万元,报告期内完成发电量1.4亿千瓦时,实现净利润2,120.14万元。广水风电本报告期内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增加所致。
国电财务是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注册资本为505,000万元,本公司出资48,03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51%。截止报告期末,国电财务资产总值为9,487,529.12万元,净资产为1,163,794.67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28,519.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