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 PPP模式 参股银行 成渝特区 高速公路 机构重仓 页岩气 重庆板块
长江石板坡大桥、嘉陵江石门大桥、嘉华嘉陵江大桥、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公路的经营、维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房地产开发(贰级);销售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建筑机械。
公司主要从事路桥收费业务和工程业务。路桥收费业务方面,公司拥有重庆市主城区长江石板坡大桥、嘉陵江石门大桥、嘉陵江嘉华大桥,以及长寿区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工程业务方面,公司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但公司没有自己的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公司主要利用资金、项目管理优势以独立或者联合其它公司承接工程,并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5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51,590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0%,全国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7.2%,对整体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29.4%,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在投资增长中起到了“稳定器”的关键作用。在即将到来的“十三五”时期,中国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仍将保持高位运行。这意味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具有无比广阔的发展前景与不可估量的发展潜力。在国家发改委推出的 PPP 项目库中,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也占有较大的比重,相关企业将获得巨大的市场机遇。
公司拥有重庆市主城区长江石板坡大桥、嘉陵江石门大桥、嘉陵江嘉华大桥,以及长寿区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虽然收入固化,但收益稳定,基本不受宏观调控和经济周期波动影响,有较好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以各种灵活的方式投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开展工程承包业务。
公司通过嘉陵江嘉华大桥和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公路两个BOT项目的建设、营运,已探索出一套以BOT模式投资建设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成功经验。BOT投资模式作为PPP投资模式的一种,公司熟悉BOT模式的运营,这对公司深入开展PPP投融资模式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下了坚实基础。
公司由大桥建设公司和桥梁管理处改制而成,积累了丰富的路桥建设、经营和维护管理经验,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管理者和技术人才,保证了公司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和建设顺利进行。
2016年6月23日晚间公告,重庆路桥拟以6.56元/股非公开发行约3.03亿股,并支付现金15.8亿元收购间接控股股东国信控股旗下渝涪高速37%股权(19.91亿元)、长顺信合100%股权(11.99亿元);同时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1.6亿。渝涪高速的经营范围为重庆渝涪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等,全部主营业务收入为车辆通行费收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渝涪高速70%股权,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及合并财务报表。长顺信合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运营,持有9座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合计装机容量180MW,目前已全部建成并网发电,收购后公司拟将主营业务将拓宽至以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领域。
2013年6月,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20%,为有限合伙人)与重庆两江新区联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重庆两江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广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重庆联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用于投资扶持发展页岩气产业相关的研发、销售、技术、设备、服务等领域,包括在页岩气产业链中资源勘查、开采产气、储运输配和分销利用四个阶段中提供装备和服务的初创期及早中期企业。
公司持有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股票不能在H股市场公开转让,因此采用第二层次输入值作为公允价值。2016年12月31日,重庆银行H股收盘价为港币6.57元/股,按当日港币兑换人民币汇率折算后为5.88元/股,低于2016年12月31日账面每股净资产。基于重庆银行作为金融公司的特性及其期末H股市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现实,公司持有的重庆银行权益投资12月31日的每股公允价值以H股收盘价计量。
2012年8月,公司拟与浙江盾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盾安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9,975.39万元人民币收购重庆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鼎顺地产成立于2008年1月11日,注册资本为4,52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中介。2015年1-12月,该公司实现净利润-6.07万元。
2020年5月29日公告,为促进双方深入合作,28日公司与重庆市长寿区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设计施工方面的总承包项目、施工承包项目、城市路桥经营管理以及城市基础建设等领域。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互访交流机制和日常沟通机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共享双方在开发过程及建设管理运营中的优势资源,精诚合作,共同创新合作理念、运行机制、运作模式,共同推动合作项目的顺利发展。同时,双方在具体项目中的相关业务或产品,按照市场原则,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条件下,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与对方合作。重庆路桥表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拓,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但该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尚不明确。重庆路桥今日还同时公告,长寿区政府为促进长寿湖区域经济发展,拟回购公司所属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公路的经营权、资产、权利、权益及其相关义务,回购基准日为2020年5月31日,回购价款约4.72亿元。资料显示,2008年12月11日,公司与长寿交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有关《BOT 协议》,公司以BOT 模式投资、建设、运营长寿湖高速公路,并收取相应经营收益,经营期满后,公司将长寿湖高速公路全部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长寿交基司。根据评估报告,截至今年4月30日,该公路工程BOT模式特许经营权的价值为4.71亿元。